为更好顺应司法规律,提升审判质效,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从2014年就开始积极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工作机制,让领导“回归”审判,履行法官职责,发挥出领导应有的引领示范作用。
该院专门出台了院庭长办案长效性责任制,以五年内一线法官平均办案数量为参数,通过严格基数控制实现对院庭长办案的量化管理,并坚持质效并重,要求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均由院、庭长或担任审判长或任主审法官。同时,还明确了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刑事大案及涉群体性、重点项目的民事大案等共六类重大疑难案件必须由院长或副院长亲自主审,确保重大案件的审判质量和社会综合效果。为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带动作用,该院还积极开展庭审观摩和“传、帮、带”活动,实行院庭长每周轮流开展一次庭审观摩,在鼓励院庭长多办精品案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交流,不断提升年轻法官的审判实践能力。创新推行了案件办理情况月通报机制,坚持全面从严管理。每月通报一次全体法官办案质效情况,并进行排名,重点通报院庭长参审及主审案件数理及质量,并将其结果计入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选任和奖励的依据。
院庭长带头办案长效化,起到了示范辐射的良好效果,有效带动了全院审判质效的提升。制度推行以来,截至4月1日,该院共审结5980件,院庭长参审了其中全部的497起普通程序案件,另独立承办简易程序案件2212件,零重审、零改判、零申诉上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