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法院规范化建设
梁忠发
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形象。规范化管理是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是提高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案件数量的增多与审判资源相对匮乏矛盾的日益突出,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无疑成为最可行、最实用、最有效的途径。
本文以探索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为突破口,在“三大管理”体系的构架、内容及实施三个方面,通过规范审判、队伍、行政“三大管理”,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保证和促进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三大管理体系的构架
作为人民法院,加强管理必须严格遵循法院工作的客观规律,把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审判管理为核心,以队伍管理为关键,以行政管理为保障,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真正把法院各项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运转轨道,实现审判资源配置合理化、审判权责具体化、业务工作程序化、队伍管理科学化、司法保障制度化。
(一) 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是加强规范化管理的核心
法院管理是由审判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共同构筑的统一管理体系,其中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部分,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都应该服从和服务于审判管理活动,也就是说,法院的核心业务就是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三条规定,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法院的一切工作应当围绕审判活动进行,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审判管理简单地说就是人民法院围绕审判案件的整个诉讼活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整个诉讼活动合法、有序、高效地进行。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中心,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生命与灵魂。
审判管理是指人民法院运用计划、组织、指挥和制约等方法,协调并控制审判工作的流程,规范并监督审判组织的行为,以保证审判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公开、公正、高效、有序地运行。审判管理的目的在于寻求一种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能够促进实现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的途径。可见,审判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法院管理的核心,它不仅关系到审判权的规范运作,而且直接关系到司法所追求的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的实现。如果不强化审判管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很难实现。
(二) 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是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关键
审判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的核心,是促进、提高审判质量的关键,审判管理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问题,关键是干警的素质问题。
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离不开富有现代理念的职业规范的约束。同时,规范化管理搞得好坏与否,直接反映一个单位的精神面貌和人员素质,是一个单位的门面和窗口,影响着法院自身的社会评价。只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成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中流砥柱。
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人民法院责任重大,必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队伍整体素质不提高,法院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法院队伍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法院建设的方向和水平。因此,必须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加强法院建设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抓紧抓实,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坚强的领导集体;不断加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加强政治工作的网络建设,强化法院政治工作的力度和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三) 强化司法行政管理,是加强规范化管理的保障
司法政务是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加强法院建设必须不断完善司法政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管理,增强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为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服务,保障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人、财、物等方面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既是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管理的最终目的,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条件。
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涉及到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的具体运作、经费物资的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后勤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的特殊表现形式和升华,是一个单位形象和人民群众评价尺度的外在表现,是团队精神的集合、凝聚的集中体现。加强行政管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解决人民法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要步骤,是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全面加强机关建设的切入点,是充分保障审判中心工作开展的需要,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三大管理体系的内容
三大管理体系主要是通过建立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审判质效考评、工作绩效考评和决策服务保障管理体系,强化司法管理,促进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司法质量高、纪律作风严、服务大局实、群众评价好的工作目标。
(一)审判管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标准简明、考评易行,能够反映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环节办案质量好坏的审判质效考评和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审判质效考评和案件全方位监督管理,科学评价案件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约束、激励和引导干警公正司法。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综合运用审限跟踪、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等手段,严防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促进案件收结平衡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司法程序规范操作、审判组织权力运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细化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水平,统筹好管理、监督和考评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诉讼文书防错纠错机制,提高诉讼文书质量。
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审判各环节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建立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队伍管理。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建立起分类配置、优化组合、考评有档、指标简明,能够反映全院干警德、能、勤、绩、廉的工作绩效考评和监督管理机制,突出对审判业务人员的绩效考评,将工作绩效与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结合起来,激励干警奋发进取,形成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
强化干警教育培训,构建学习型法院,大力营造崇尚学习的氛围,着力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不断创新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和手段,通过学习陈燕萍、金桂兰等先进人物事迹和开展法官论坛、裁判文书讲评、演讲比赛、文体竞赛等形式,展现法院干警良好风貌。
加强组织人事管理,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审判组织优化组合办法,把最胜任、最放心的法官放在审判执行的关键岗位。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优秀法官主导审判、合议庭集体把关的作用,充分挖掘潜力,确保公正司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失察追究、诫勉惩处等制度,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严格规范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引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用干部,完善落实干部考察、推荐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官选任条件,完善法官准入机制,严把“进口”,敞开“出口”,加大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抵御“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机制,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中介机构人员的关系。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制度、司法巡查制度,形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深化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严格约束干警的业内和业外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司法活动的满意程度。
(三)司法政务管理。以加强政务管理为保障,建立起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突出服务、有利发展,能够推进工作高效运行、信息反馈快捷、组织保障到位的决策服务保障机制,通过强化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制度机制有效执行。
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财务装备、案件卷宗、信息网络和安全防范等行政管理制度。依托司法统计数据信息,定期分析司法审判的运行、发展态势,为加强司法管理提供正确的导向和可靠的依据。严格执行大案、要案报送备案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情况的请示报告和信息沟通,全面掌握审判动态,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重大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完善宏观指导、分类指导、业务指导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改进在司法业务、人事、政务等方面监督指导的方式方法,强化人、财、物保障工作,提高司法管理水平。加快网络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流程管理、庭审录音录像、远程视频开庭、电子档案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应用,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对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健全保证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的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杜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使各项制度发挥其作用,得到认真执行和落实。
三、三大管理体系的实施
为确保规范化管理模式的落实,必须不断强化三大体系建设,提升司法管理水平。
(一)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
人民法院多面临案多人少、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形势,对此,必须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审判监督、严格案件查评、优化诉讼流程,围绕建立健全审判质效考评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规章制度,使审判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创新审判运行机制,实行审判流程管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实行庭审观摩,对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法官素养等方面内容进行量化考核,促进司法公正。
开展审判模式改革,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突出法官在合议庭中的主导地位,真正建立在法官主导下的强辅助、精审判工作体系,解决案多人少的困惑,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
多层联动,全程问效,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全方位调解,最大限度缓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完善执行机制改革,制定实施执行流程管理规定,明确权限,明确职责,统一规范执行人员在执行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案件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杜绝超期限执行、消极履行职权问题。构建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两权分离行使的工作框架,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执行工作处理程序。强化信访工作,建立运行院长负责、垂直管理、全员参与的信访防控体系。将可能出现的信访隐患进行分类,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措施,不断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实行院长释法明理制度,使当事人能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见到和听到法院领导为他们宣讲法律、分析案情、明理是非、办理案件、满足诉求。
通过上述举措,努力实现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传统型管理向智能型管理转变的目标。
(二) 强化队伍管理,提高全员素质
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为契机,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为目标,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大力加强干警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抓住政治根基,树牢科学理念,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干警思想实际,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坚定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工作核心,把增强司法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以队伍管理带动法院管理,以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法院工作层次。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有效提升队伍战斗力。注重业务建设,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干警参加高等院校高层次教育等,开展人人授课、技能竞赛、业务理论研讨等活动,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司法实践水平和技能。
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公正、高效、敬业、进取的价值观念,凝聚队伍、营造氛围、提升品味,促进法院发展。
(三) 强化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多数是琐事、小事,但又无小事。要始终如一地学习管理、研究管理、实践管理、创新管理。
在制度建设上,把法院管理划分为三大“模块”,即以公正、公信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以公开、公平为重心的人事管理,以高效、便捷为要素的政务管理,健全完善与审判活动、审判环节、审判特点相适应的管理长效机制。具体操作中,既有严密的审判流程细则,也有行政、人事方面的具体规定,覆盖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实现管理“无缝隙”。按照“四环节工作法”即“什么事、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干好干坏有何说法”的要求,制定考核办法,确保了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实。
在日常行政管理方面,把服务审判和行为规范作为管理主线,以树立人民法院形象、保证机关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从提高服务于审判的意识入手,找准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着力点,保证各项审判工作正常运转。对各部门的制度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监督,对严重违反法院制度的干警,启动“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全年评先选择优和晋职晋升资格,打造规章制度铁板一块、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