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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追梦的法官

发布时间:2015-01-30 10:38:36


    经常听到有人说,在当下这个浮躁的社会,谈梦想不如去睡觉做个美梦。初闻之,此话不假;深思之,则难以苟同。如果仅仅是为了生存,那人与动物无异,正因为有了梦想,才能彰显出人类的伟大。然而,回顾世界历史的变迁,真正推动时代进步、文明发展的大事件似乎都与凡夫俗子无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普通大众的梦想无关紧要,更不代表作为普通法官不需要任何梦想,因为梦想是前行的动力,对于个体来说,有梦想才有可能成就未来,对于职业共同体来说,有梦想才有可能铸就辉煌。

    坚守为人底线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好友分享了北京台《超级演说家》节目的一段演讲视频,演讲的女孩是生于1991年名叫刘媛媛的北大法学院学生,她演讲的题目是《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短短4分多钟的演讲,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富有担当意识的演讲题目,不是义正词严、抑扬顿挫的语调,不是全程富含的正能量,也不是现场观众从鸦雀无声到掌声雷动的氛围,而是那一段朴实无华的演讲词——

    “我知道,不是每一个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有一件事情你跟我都可以做到,这件事情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我们老去的路上,一定一定不要变坏,不要变成你年轻的时候最痛恨最厌恶的那种成年人……每一个普通人在自己普通的岗位上做一个好人,是有非常非常严重的意义的……我希望大家都记住,即使给了你十万个理由去作恶,你都要保持自己的操守和底线,仅仅就因为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就是:你不是一个禽兽,你是一个人。”

    作为一个人,一个普通公民,可以没有梦想,也可以坚持合理的利己主义,这都无可厚非,但必须坚守做人的底线,这是人之社会性的要求,也是享受自由的必要“枷锁”。当然,这个底线也不时有人在逾越,但往往受到道德或者法律的惩罚。可以想象,如果一个没有底线的人开始憧憬梦想,就好比他骑上了一匹顽劣之马,可能践踏的不只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是整个人类的尊严和生命,后果不堪设想。而对于法官而言,在西方被誉为最接近神的职业,对其道德品质、个人修为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因此,法官不仅要保持做人的底线,更要坚守司法职业的操守,如果两者皆失,其带来的负外部性更加明显,因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也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说得更直白些,那就是动摇社会公正的根基。因此,宁可无理想,不可无底线。

    追问存在价值

    我们之中的大部分人,为生存压力所困,忙碌终生、充满劳绩,能坚持底线已难能可贵,夫复何求?就司法审判而言,如曾子所说:“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们日复一日地面对成百上千的诉讼当事人,恪尽职守、劳心费神,连做梦都是在化解矛盾、释法答疑,甚至一次次因担心工作失误而从梦中惊醒,职业压力和风险不可谓不大,但职业尊荣低、待遇低,身心俱疲却不见司法公信力与之俱增。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如何继续保持战斗力?无他,只有坚持梦想,才能勇往无前。

    追梦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力量。毛泽东在1956年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谈到解放军在辽西战役中的纪律作风时曾说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我想,这个精神,一方面是指艰苦奋斗的克己精神,这既是一种对“成由勤俭败由奢”所秉持的高度警觉和行事作风,更是一种克制己欲的坚韧意志力和高贵品质;另一方面是指要有坚持追梦的自觉精神,如果没有对既定理想目标的强烈欲求和始终如一的自觉行动,解放军不可能万众一心、势如破竹般取得一战又一战的胜利。众所周知,连孔老夫子都曾经“累累如丧家之狗”,如果他没有对梦想的执着追求,也就不会有儒家经典的泽被后世。

    换一个角度来看,或许我们也应该反身自问:作为存在,人的价值和意义又是什么?由此想到德国诗人荷尔德林在其《在柔媚的湛蓝中》里的经典句子——“劬劳功烈,然而诗意地,人栖居在大地上。”我所理解的“诗意地栖居”是人类独有的存在价值,即我们不仅仅是活在这个星球上,度过人生的三万天或者更多,而且要充满诗性的生活,这种“诗意”可以是浪漫主义的自我满足,也可以是实用主义的自我实现,也可以是英雄主义的造福他人。如果只允许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表达,我更愿意说是过一种有梦想、有情怀的生活。

    务求正心笃行

    在这个快节奏、数字化、碎片化的时代主旋律中,各色信息充斥着我们的感官,我们的心思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或左右,环顾四周,“80后”、“90后”都当上了专家教授、知名作家、企业家,不觉焦虑不安、辗转难眠起来。古人有言,最难以做到的是“至虚极、守静笃”。如果心神不宁,要么是惶惶终日、一事无成,要么是事事浮光掠影、浅尝辄止,所以大诗人陶渊明说:“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实际上,早有研究表明,人与人的差距不在于天资聪颖与否,而在于他的心境和努力,这是实现梦想的两大必备要素。

    “心者,形之君也”,如果把实现梦想当做行动终点的话,那么心境就是行动起点。荀子说:“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首要的就是不要胡思乱想,排除外界的干扰。然后,如《大学》第一章中所言:“知止而后能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当志向已定,要保持心境安定和镇静,才能旁若无物,按照既定的步伐向目标迈进。同时,要想格物致知,同样必须守静,即所谓“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而作为司法工作者,更需要“正其心”,也就是需要端正自己的心性和心境。作为个人的法官,这是修身之根本,因为“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作为集体的法律共同体,这是达至远方——实现依法治国的文化基石,因为建设法治国家,一方面需要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共同体内所有成员同心同德的共同努力,而不是互相敌视或者勾兑;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需要一代或是几代人的奉献、牺牲,而不是有始无终、半途而废。

    心已定,则笃行。如果光有梦想而不去付诸行动,则只能沦为幻想或空想。一本名叫《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的畅销书写到:“一个人的技能要达到世界水平,他的练习时间就必须超过1万个小时——任何行业都不例外。”这1万个小时相当于每天要练习3个小时,总共坚持10年,这正符合“精于物者以物物,精于道者兼物物”的道理。作为法官,专司裁判之职事,最紧要的本领就是熟谙法律和擅于判断,而这两者都需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积累。如上所述,要成为专家型法官,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非有8至10年的脚踏实地、孜孜以求而不可得。而这还要建立在对法官职业真诚热爱、身心合一的基础上,因为“心枝则无知,倾则不精,贰则疑惑”。成功总是与失败和汗水相伴相随,当步伐已经迈开,就无须担心前路的颠簸和泥泞,摔几个跟头更显无惧无畏的本色,即便失败也是对奋斗的一种祭奠。

    以正心为舟,把笃行做桨,你我必能致远。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决定,标志着法治国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法官的梦想关涉着自我价值的实现,同时也是“法治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这代法官既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见证者,也是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建设者。法治共识已定,路途难免艰辛,这正是追梦的最好时代,我们即便不是骐骥,但只要以驽马十驾、锲而不舍之志,不远的将来就会收获精彩,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挥汗如雨之后必定是神清气爽。

文章出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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