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11月28日 《北京晨报》)
总局近些年的禁令都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这些禁令对净化媒体、弘扬社会新风尚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可遗憾的是禁令都无法发挥长效的约束作用,多数都是风头一过,各种乱象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早在2009年总局就发文要禁止湖南卫视的快女选秀栏目不能出现抱头痛哭、泪流满面、粉丝团狂热、观众狂呼乱叫等镜头,可是现在再看诸多选秀栏目,这样的镜头比比皆是。2011年总局发文禁止不得在每集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随后广告转移到两集中间了,观众需要收看的广告总时间没有改变,只不过朝三暮四而已。
这次的通知还指出,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还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如随意篡改、乱用成语,把“尽善尽美”改为“晋善晋美”,把“刻不容缓”改为“咳不容缓”等等。以“晋善晋美”为主题的山西省旅游广告每天都在央视的黄金时段循环播放,而“咳不容缓”也成为感冒药品牌推广轻骑兵,这些以巨资打造的广告,特别是“晋善晋美”已经成为山西旅游的品牌,总局面对这些既得利益、这些死灰复燃的乱象如何禁止,群众也十分期。
总局的监督力量毕竟有限,可是即便号召群众监督举报,群众也鲜有举报者,因为总局都无法撼动这些乱象背后的既得利益,微弱的举报声音怎么可能上达天听,更难以奢望被有效执行了。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维护母语的纯洁性,依靠一纸禁令无法实现。当“严防死守的决心、坚决执行的力度、严密有效的监督、快捷通畅的举报渠道”都缺席时,很难相信禁令能让“十动然拒”、“人艰不拆”、“晋善晋美”、 “咳不容缓”从媒体上销声匿迹,乱象的死灰复燃也会让媒体不把禁令放在眼里,群众也无法相信禁令能够持续地激浊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