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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

发布时间:2012-07-11 08:33:15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诉讼主体在广义上包括所有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广义上的诉讼主体可进一步分为两大类:专门机关及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其中,专门机关主要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依法进行侦查活动时,也属于专门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专门机关所承担的诉讼职能是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完成的。因此,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是因负有相应的职责而参与诉讼,代表的是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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