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读者,在观察入微的基础上,让有限的想象力插上翅膀向魅力更深处飞翔,如果能够为案件的的辩护和裁判增添哪怕一丝的斑斓色彩,对自己的阅读也是一种回馈与肯定!或许会被当做一种多余的辩解,是在画蛇添足地卖弄文字游戏,即便如此,文字语言作为一种思想载体,本身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存在。“洞穴奇案”的成功设置同样是例证。质言之,如果可以一切从简,那么直接依据“罪有应得”判其死刑就可以一了百了,何必做无谓而复杂的辩护,但是这又明显违背富勒设计案例的初衷。此案的奥妙之处恰恰就在这里,越多的观点涌现,就越能证明案例设置的价值,越能展现富勒对法哲学的驾轻就熟和想象力运用的神奇!魅力还在继续…
作为一个自然法的忠实喜爱者和拥护者,我自愿舍弃从自然法和自然状态的论证思路展开,一方面是避免与既存的观点相冲突,另一方面是想远离熟悉的理论,只作为一个旁观读者(同时是一名假定法官的身份)做判断。这是对自己观察与分析能力的一种考量。在阅读的基础上,通过经验与观察,再辅助以想象,基于以下两个理由,我不得不做出无罪裁判。
第一,被害者的默认——自然不仁,舍生而取义
大多数法官相信被害者在抽签前以口头方式做出的放弃是成立且有效的。但是,把争议点的分析停止于此,这正是他们的问题和漏洞所在。他们点到为止的分析,忽视了接下来的关键之处。这不仅是对细节的遗漏,甚至是一种对生命负责的漠视!
回顾案件,事实是威特莫尔在掷骰子之前宣布撤回约定,而且我们也承认这一撤销行为的效力。但是,接下来的关键之处却不能忽视:威特莫尔对别人替他掷骰子没有任何异议,他也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而是默认了这一关键的共同约定。最大的疑惑就在这里,默示能否成为同意约定的前提条件。在这种特殊(特殊理所当然既包括自然条件的恶劣也包括心理条件的恐惧)情况下,我认为,默认理所应当成为约定成立的条件。理由有两个方面。首先,和口头同意一样,我们先前承认口头订立和撤销约定(或契约)的效力,为何拒绝默示的效力呢?而且是在其他探险者征求他本人的意见的情形下做出的默认,这可以当做一种附条件的默示行为。这是理由之一。另外一个理由在于,威特莫尔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权。不要惊讶于我做出的这种判断,事实胜于雄辩。放弃的方式正是作为第一个理由的默认。我们都不会反对下面的常识或真理:当身体受到来自外力的威胁或攻击时,抵御、反击是正常的反应——正像其他法官讲的那样“深植于人的本性土壤之中“。我们把这种行为命名为自助救济或正当防卫。显然,我们在任何版本的案情叙述中都没有发现受害者的反抗和自我防卫。相反,我们找到了一种存在且合理的因果关系:因为本人对生命的自愿放弃而放弃了防卫。威特莫尔放弃自我防卫不是因为势力悬殊或“敌众我寡”,而是基于自愿。
至于威特莫尔是因为什么而放弃生命,大多旁观者和法官倾向于认为他是几个人当中身体最虚弱的一个;也有法官认为是因为绝望而不再想做其他的抗争和尝试。但是,我认为这些都不能成为威特莫尔放弃生命的理由,我坚信是威特莫尔本人在最后时刻选择了“舍生取义”。我能想象,“自然不仁,舍生取义”必定是威特莫尔最后时刻想说而未说的遗言,如果有笔墨,他会给世人留下一份“永垂不朽”的死亡同意书。作为探险者中的一员,威特莫尔是最有先见之明的一个,他最先提出选择抽签的方式决定牺牲者,但是接着就放弃了这种方式。放弃的原因无疑是他意识到了这种方式的残忍,又无法在内心深处说服自己,唯有放弃。与以往的果断和主见鲜明截然不同,他陷入了从未有过的犹豫不决。当最后的抽签结果出来时,他也只能慨叹命运的不公和自然的不仁,对死亡自然也没有任何怨言。也许有的法官会问,为何选择了放弃生命却不选择结束生命的方式呢?我能理解并解释这种疑问,自行了断生命的残忍画面是他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他选择的是默默承受,没有给其他探险者任何明示,至少这可以成全其他的探险者——他的队友们。如果告诉他们,探险者肯定不会在抽签结果出来之时就执行了这一结果,至少也会在最紧急的时刻去做。理由很简单且唯一,威特莫尔害怕意外的发生,无论是自己的承受能力还是其他人的自然死亡,甚至是发生自相残杀的恶果。最后一刻,探险者们都感到了惊讶:为何队友没有丝毫地反抗而是欣然?就这样,队友的自愿牺牲成全了其他探险者生命…
第二,探险者们的集体沉默又说明了什么?
由于我们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对死者的分析上,几乎没有注意到探险者们在法官面前的沉默,也忽略了被告人的精神状态和面对审判时的心理状态。或许我们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需要的线索。
探险者们惊讶于队友面对死亡时的毫无反抗,接下来却要面对对内心罪过的深深忏悔…显然,他们集体意识到了牺牲者的无私决定。留给他们的不仅仅是沉思,更是沉痛的感叹与忏悔。法庭上,他们像队友放弃防卫那样放弃辩解,只是简单陈述了事实。而真相是,他们隐瞒了自己内心的煎熬和同样承受的痛苦,把生命同样置于他人手中,因为他们明白当时的真相又深信牺牲者的无私与大义,劫处逢生的经历让他们像他的队友那样看淡一切,看淡生死。他们做了和他们队友相同的也是最坏的选择。他们集体把这当做一种赎罪的方式。
竭尽经验与观察,在思考了太多的可能情形外,想象力也停止在此。发现与已经存在的结论相异的以上两种观点,可以支持自己的结论。面对探险者(当然包括死去的威特莫尔)的深明大义,法官除了裁判他们无罪,还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