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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的力量

  发布时间:2014-11-26 10:24:23


    “要是当时他死了,我认。过了都快一年了,他的死与我有啥关系?!这是医疗事故,不是交通事故!这样都要定我的罪,我不服!”在送达公诉书时,一项老实木讷的农民老张情绪激动,拍着胸脯对我吼道。

    他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去年4月的一个晚上,在打完零工回家的途中,也许是因为疲劳过度,他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一不小心,撞上了路边的行人武某。老张自知闯下大祸,但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果断报警,并迅速将武某送入了医院。此后,他还陆陆续续送去了12000元的医药费。

    不久,他被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可天有不测风云,受害人武某还是在事故发生了九个月后死亡,且鉴定结论认定死亡结果是该事故造成的。为此,检察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在老张的“常识”看来,他自己是无罪的。可现在的情形是,老张不仅要赔偿武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还面临着牢狱之灾。长期的担忧和压抑让老张的心情在瞬间崩溃了。

    看看他,五十刚出头,可头发早已花白,一团凌乱,并夹杂着蛛网之类的杂物,身上的衣服也处处是补丁。我一边安慰他的心情,一边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深入的交谈之中,我也更加了解了这个家庭的不幸。

    家里有六亩多地,可老母亲年事已高,妻子又常年患病,只能长些不赚钱的粮食作物。两个孩子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自己就靠边种地边打零工维持着这个家庭的生计。说着说着,老张心情舒坦了不少,指着我们看了看他家的房子。“法官,你看看,我们赚钱难啊,就这样的房子,农村里现在都难找。屋里连砖都没铺,家具这二十多年都没有换。”老张一脸苦涩。

    “老张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他一旦入狱,那对于这个家庭将意味着什么?”此时,一个想法萦绕在我的脑海。虽然他触犯了刑法,但我打心眼里没有带有色眼镜,我也在苦思冥想着老张和被害人家属、法律和情理都能接受的方案。

    为让老张信服,我邀请来法医、村干部和人大代表,一起来到他家中,耐心地解释鉴定意见和相关法律规 定,劝他主动认罪,并给他分析其中的利害。与此同时,我又奔赴受害人家中,做死者家属的工作,争取民事赔偿尽快到位。他们也非常通情达理,表示老张人不坏,要是当时他跑了,受害人说不定早没了,让老张坐牢并不是他们所愿意看到的。

    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我迅速在他们的民事赔偿方面牵线搭桥,最终经过近一周的奋战,老张终于和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了他们的谅解。由此,老张被判处了缓刑。

    到了宣判那天,程序一结束,老张和被害人家属都不约而同地走上前来,向我表达谢意。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一声简单朴实的道谢却是我最值得珍藏的记忆。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这是《诗经》里面的名句。法官只有深植于群众的沃土,无论当事人的贫富贵贱,真诚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必然会得到他们的真心理解和拥护。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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