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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时间赛跑 解民忧受百姓点赞

  发布时间:2014-11-18 16:26:04



    “真没想到,你们法院的法官效率这么高!不到一天的时间就使我的生意出现关键转机,我原本以为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这笔生意要泡汤了,是你们帮了我大忙,太感谢你们了。”2014年11月14日上午8时,当事人高某来从外地大连赶到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法院紧紧握住民二庭庭长闫子路的手,泪流满面地说出了上述感激话。

    高某在大连做生意时向朋友吴某借了400000元用于周转,后来因为业务拓展来到大庆发展,由于电话号码变更就与吴某失去了联系,吴某为讨要欠款,在大连起诉高某,并申请查封了高某在大连拥有的一处商服,高某在大连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于是案子就于2014年10月29日移送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案根据案件流程分到庭长闫子路手里,由其负责审理。接到案卷后,闫庭长立即通知原、被告开庭时间及庭前证据交换时间。事后,被告高某主动联系了原告吴某,与其达成了还款协议,并把这一情况告诉闫庭长。2014年11月11日得知此情况后,其本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态度,当即组织原、被告到法院进行调解,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但在调解协议确认过程中被告高某提出请求,自己有一笔重要生意,因经济周转有问题,急需要用被涉案查封的大连房产作为担保物,而该合同第二天就要签署,如果不能当天解除该房产的查封,该笔重要的生意就可能要泡汤,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闫庭长知悉这一情况后,虽然此时已经是上午9点多了,但鉴于涉及到当事人重要切身利益,便立即派2名干警驾车开往哈尔滨,同时从网上订高铁票,并赶上了当日12点的火车,于当日下午4点到达大连,抢在大连市房产交易中心下班前将被告高某的商服解除查封,没有耽误其第二天的交易,故出现了本文开头高某感谢高新区法院法官的一幕。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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