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是不是应该有点优越感,这个问题可能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记得鲁迅笔下的阿Q就很有“优越感”,他的所谓儿子打老子式精神胜利法,明明是吃亏了,却反说赚到了便宜。虽然阿Q的优越感是虚伪的,可至少给了他自己活下去的勇气,也给了我们这些看客心酸而长久的记忆。
但在我的记忆里,还有另一则关于优越感的故事,同样令我深有感触。那是很多年前看到的报纸,说是一位到贫困地区采访的女记者,钻进一户家徒四壁的人家,问那家的农妇:“这么穷,你的日子怎么能过?”农妇很自豪地回答:“俺还有三个儿子!”后面的报道说了些啥我忘记了,只记得女记者最后很无语地落跑了,我猜想,她们之间的对话肯定是继续不下去的。两者很难沟通。女记者自然很奇怪那位农妇哪来那么大的优越感,不过,事实就是这样,这位可敬的农妇并不羡慕象她那种城市女性文明富足的生活,她可能还在暗笑可怜的女记者居然三十好几了还嫁不出去,更别提生孩子了。因而她感觉她的幸福是真实的,她在女记者面前,不,可以说她在所有人面前的优越感也是真实的,在她心里,生活很有期待,未来同样美好。
可想而知,一个人内心没有优越感真是无法好好地生存下去,这种优越感不同于轻浮的虚荣,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信念,一种精神支柱。然而,我却渐渐发现,我们某些法官同仁,已经在言谈在内心逐渐遗失了这份本该带给他们莫大荣誉的职业优越感。也许是我太敏感了,但我常常能在内网中看到一些充满哀怨激愤的论调,如什么“法官起得比鸡还早,干得比牛还累,责任比主席还大,工资比民工还少”的打油诗;又如,每年一到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出来之时,上网报喜讯者,十之八九都附带说一句“终于可以闪了”,然后众人纷纷上前祝贺。我倒从未看到有人能劝慰说,留下吧,我们法院更有前途,更需要你……如果有,想必也是当场即被各处飞来的砖头拍死。此外,还有人在愤怒,同样是阳光工资,可是地区与地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差距也有天壤之别,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当然,我无意在此批驳那些已经选择离开的同志,正所谓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考场,人各有志,更也许他们是为家庭、为生活所驱使,这种离开或为志之所在,或不得已为之,总是他们的理想,他们的自由。我只在默默感慨,当年我还在学校学习法律时,我和我同学谈起心目中的法院和法官,那是多么神圣,多么崇高,完全不可亵渎,更为我们自己也有可能踏入这个行列而满怀骄傲与激动。可现在呢,那份深甸甸的优越感就这样无端被十多年的光阴悄然抹灭了吗?
寻找优越感,寻找法官的尊严,这似乎已大有必要了。法院年年的整顿活动,时时的警示教育,虽然枯燥,却也越来越重要了。身处法院,在审判工作、审判队伍中历经磨练,方可令我们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更理性的认识。只要我们还能身披法袍,还站在这个神圣的岗位上,我们的内心就应该要充满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的自豪和优越感。金钱的力量毕竟有限,法官的欲望尤其不能太多,假如总是抱怨活多钱少,条件不好,没有光明前途,莫非我们的思想境界真的连一个贫寒倔强的农妇也不如了?无庸讳言,法官的职业风险大,纪律约束多,目前的待遇也有人形象地称之为“鸡肋”,而现今的社会经济繁荣了,环境宽松了,各色诱惑层出不穷了,我们的法官毕竟都是肉身凡胎、爹生娘养,谁也没有一出生脑门上就粘着月芽儿(包公再世),有时看着别人家朋来客往,朱门酒肉,自己只能守一方冷清,郁闷处难免心态不平;看着别人家有房有车,出手阔绰,自己只能每月领几张钞票度日,情急时难免自卑自怨。
然而从古至今,善良的人们都在口口相传清官的故事。试问哪一位公正廉明的好官没有过着清平克己的生活?是什么在支撑他们如此约束自己?正是他们内心优越于普通百姓的强大信念。我们的国家还在持续不断的进步,我们也正在为人民不断地创造更多的物质与精神文明,崇尚体面,追求富裕本身并过错可言,但海明威曾说,“我始终相信,在内心生活的更严肃的人,也会在外表上开始生活的更朴素。在一个奢华浪费的年代,我能向世界证明,人类真正需要的东西是非常之微小的”。于是我也相信,一个内心真正强大的人,一个对自己的职业充满优越感的法官,他必然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必然拥有最高贵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