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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生抱柱”与“社会诚信”

  发布时间:2014-11-07 07:08:45


    “尾生抱柱”典出《庄子·盗趾》:古代有一名青年名叫尾生,与一女子相爱,情深意切。一日,两人相约在某桥下相会。后来,恰遇泛潮,江水上涨,那女子还没有到来。尾生却始终坚守诺言,死守在桥下,抱着桥柱不放,最后被江水淹没而死。其以生命践行爱情承诺的高尚行为永远彪烛史册,令人钦佩。也使我们看到中华文明薪火传承中诚信精神的跃动。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无信不威,这是自古以来被实践证明的至理名言, “诚信是金”、“诚信无价”。但遗憾的是,时下有些人却忘记了诚信,远离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的人对人民群众开空头支票,有的人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有的人盗版别人著作……不守信誉好像成为一种不良的社会通病,成了社会的一种潮流。殊不知,政府不守信誉,就会失去民心,商界不守信誉,就会失去客户,感情不守信誉就会失去爱情。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古人尚且能够以生命守护诚信,我们作为新世纪的公民更应如此。但愿诚信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社会角落,更照耀到每一个人的心灵。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福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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