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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偏差”

  发布时间:2014-10-31 07:14:32


    今天,一位立案庭的女法官告诉我,她们遇到的一件事情挺曲折闹人的。

  她说了昨天的事。她们法院执行局一行人去执行一个案子。案件的被告接到法院判决后,没有上诉也没申诉,原告申请了执行。后来法院执行局就发了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给付通知书。结果被执行人不高兴了,就开始信访,给各级领导写信。

  当事人一信访,领导就批示,法院就开始忙活了。

  上级有关领导批示,让法院去了解一下是怎么会事,做一下安抚工作。

  昨天上午,法院的领导就派立案信访的同志和执行局的同志一起去处理。到了当事人家中,法官们先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因为法院判了12万,他只给付了1万。法官认真说明,法院发执行通知书和限期给付通知书是法律程序。

  法官告诉他,申请人家很穷,而且人也瘫痪了,很可怜,你出钱是应该的。执行法官给他做工作,说了大半天,他只答应再给1万。

  正在说事中,不想这回轮到被执行人家里热闹了。他们看到法官上门来,就硬说法官是来逼他们的交钱的,声音还特别的大。

  然后法官又去给申请人那边做工作,那边还挺通情理的,说再给5—6万吧,怎么也要把医药费给了吧。

  这位女法官告诉我说:“我们都觉得人家很不错了。”

  法官们正准备再给被执行人做工作,结果他们家闹内讧了。只听到“咚”的一声,那家的女主人就从楼上跳了下去……那女人当场把自己给摔骨折了。

  出了人身伤亡问题,事情闹大了。执行局的法官赶紧给院里打电话报告了情况,又给派出所打电话报了案。

  立案庭的女法官告诉我:“我们信访这边还没给他家说明我们来意,就只得赶紧撤回来了。回来的路上我们都在议论,这个女的到底是烈性子呢还是以为我们要去拉她,估计是她怕出钱,就来这一手,结果出现了偏差。因为那时候我们都还没走近她呀。”

  后来派出所来人问了情况,他们家人自己也承认是家庭矛盾。这件是就因为出了这样一个小插曲,案件执行的事又只得搁浅了。

  下面的这个执行故事可以说是惊心动魄了。

  这个故事是一个法院的老院长告诉我的。

  老院长带着执行人员去执行一起案件,到了当事人家中,被告拒不还钱,他们仗着兄弟多,家族人旺,把法官堵在门外,还扬言要把警车放气,双方对峙激烈,场面一时难以控制,后来老院长看看天色已晚,再对峙下去,也不是办法,他果断地命令队伍撤退。

  队伍撤退的当天晚上,老院长得到消息,法官去执行的当事人家中的85岁的老母亲因为心脏病突发,不幸故去。

  老院长告诉我这件事后,他仍心有余悸。他说,如果那天硬拼,如果那天没有果断撤退,如果那天……那真是后果不堪设想呀。还好有了这样一个“偏差”,让我们避免了一场尴尬。

  跳舞有跳舞的艺术,太极有太极的艺术,法官执行案件也是有艺术,法官执行有时真需要一场“偏差”。

  西方法律界有一句格言:“为了公正,哪怕天崩地裂”,其基本含义是指法院的判决一经生效,就必须无条件执行。事实上,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有很多的风险,而有的风险是法官所不能预知的。法院执行是一门艺术,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引发社会问题,而且还会导致新的矛盾生成。法官的执行,处在风口浪尖,所以必须多加一万倍的小心,有时也不要怕出“偏差”呀。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福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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