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水平,必须着力强化先做人、后做官的意识,夯实多一些担当、少一些推托的责任,改进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方法,切实加强法官素质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先做人,后做官。“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方面要求做人的准则,另一方面还要掌握各种知识和重要的技能。强调把修身作为为官之本,从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度,去领悟做人的真谛,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自己的言谈举止中体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好人不一定就能够为官,而为官者必须是个好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一个好人也是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的,但好人至少应是大多数人认可的人,具有时代意义的精神情操,遵守职业道德,讲究社会公德,具备家庭美德。
作为一名法官在做好人的同时,更要做到风清法正,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抵制住社会的不正之风,守护住自己的纯洁心灵,把握住自己的廉洁底线。要学会用平常心善待自已,善待工作,善待他人,始终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在对待当事人的时候,才能做到平等对待,才能不会用有色眼镜来看待他们,才能不会漠视他们的权利,特别是面对一些蛮不讲理的当事人时,要始终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力争做到平庸而不平凡,实干而不蛮干。
多担当,少推托。多一些担当,少一些推托,是考验法官党性强不强、作风硬不硬的试金石。作为一名法官,党和人民赋予我们一定的职权,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真正做到为民司法,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当前,法院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三大平台建设,判决书上网,涉诉信访量增大,热点问题媒体曝光。面对这些情况,每一名法官都要扪心自问,在案件审执中,在解决问题中,我们有没有勇于干事的激情?有没有敢于担责的气魄?有没有做过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事情?
法官是要干事的,干事难免出错,但不干事、敷衍塞责,肯定是大错特错。所以,每一名法官都要负起责、做起事,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用在干工作、抓落实上。要敢于直面矛盾,坚决克服碰到矛盾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外推、出了问题推卸责任的思想,竭尽全力去面对、去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矛盾。真正做到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穷尽法律手段,解决好纠纷,化解好矛盾,维护好稳定。
干中学,学中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须躬行”。毛泽东同志就是干中学的典范,他说过:“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从战争学习战争——这是我们的主要方法。没有进学校机会的人,仍然可以学习战争,就是从战争中学习。革命战争是民众的事,常常不是先学好了再干,而是干起来再学习,干就是学习”。学习的最终目标是在实践中运用。在工作的过程中寻找学习的差距与解决问题的钥匙。
向身边的人学习,对这些身边亲历的过程、结果与各类相关要素进行不断地比较与思索;对别人的失误要当作前车之鉴,避免发生同样的情况;对自己的成功要居安思危,检讨成功中可能隐藏的不足与危机。让反思成为习惯,向错误与失败学习。把干中学、学中干变成一种习惯,学习到更多知识,积累到更多经验,学习内容也就更贴近实际的情况和瞬息的变化,突破自筑篱笆墙的限制,从凝滞僵硬的静态思维中解脱出来,不断地换脑筋,走出局限思考的圈子,扩大思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