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与“莲”同音,让我不禁想起读中学时,自己特别喜欢的那篇散文《爱莲说》。北宋学者周敦颐以物言志,称颂“莲,花之君子也”,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素洁形象,至今仍深植在我脑海深处,难以抹去。
做莲一般的君子,为莲一般的高洁,是古时周敦颐的平生追求,而对于今天从事公职的我们来说,其也不乏警示之意。在这个物欲横流、万千变化的世界里,若能洁身自好,不为利所惑,不为情所动,不趋炎附势,不随波逐流,坚定而从容地面对世事变化,不也正是学者笔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之精神的体现吗?
我说廉,始于克己的态度。一个人如果缺少思想上的自我约束,贪欲便会无限膨胀,最终把自己引入穷途末路。读《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看一位位高官从意气风发到身败名裂,体会他们在狱中幡然醒悟后,对曾经青涩、平淡却坚守理想日子的追忆,心中不禁感慨:廉,应是为官者为自己竖的一把利剑,用它斩断一己之私,贪欲才会无处生根。中国历代高官,清正者不乏其人,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宋朝高官包拯。包拯就任宋朝端州知州时,“岁满不持一砚归”的事迹为民众盛赞。他以身作则,一改当地历任官员私受端砚的陋习,减负地方,清正官风。三年任期届满,其果然两袖清风,一砚未取。直至病逝,包拯仍“居家俭约,衣服器用饮食如初宦时”。位高权重的包拯,之所以能做到清廉一生,是因为他能一生克已,最终赢得了世人千年的敬仰与尊重。
我说廉,融于奉公的精神。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应为民所有,利也应为民所谋。若没有为公的思想,没有奉献的精神,就很难始终如一地做到廉洁从政、公正用权。翟树全从事法官工作二十多年,一直扎根在条件艰苦的最基层。他骑着自行车穿行于乡里,到群众家中、去农户地头,讲法理、做调解,几十年如一日。他居家俭朴,却不为利益所动,始终坚守着心中的公平与正义,为一方安宁献出了宝贵的青春与汗水。廉,已融进他淡泊名利、一心为公的无私奉献中;廉,已融入他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高尚气节里。
我说廉,彰显真正的博爱。至今仍记得我考进法院工作的那一年,姨娘特地从农村赶到我家,拉着我的手说了两句话:“考上不容易,好好工作。普通百姓家里条件都不会太好,特别是农村的,送你鸡蛋你可不能收啊!”现在回想起来,这朴实的话语,并不仅仅是长者对晚辈的一句忠告,它其实正体现了普通群众对从政群体的殷殷期盼。是啊,服务人民,本就是公职人员的职责所在,何来被求的姿态?民事审判庭胡娜在《读书随感——司法应当饱含体恤之情》一文中写道:“……一个法律人应当保有的是什么?我想应当是体恤之心……时刻保有一颗对无奈和无助之人的体恤之心。”体恤他人生活的不易,体恤他人境遇的艰难,不为一已私利,陷他人于窘困,是做人应有的博爱。若从事公职的我们都心怀博爱,务廉岂不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