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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巧断“扇子案”

  发布时间:2014-10-24 11:07:16


    古代的一州之长,管理的公务与当今有较大差别,并非有几位副职各分管一项,更无专门审案的法院之类部门,所以一切主要公事都由一把手亲自处理。苏东坡当然也是如此,也需亲自审案判案了。在杭州任职期间,苏东坡就亲自审理、判决了不少案件,充分体现了他的聪明机智、公正果断的审判能力,受到了百姓们的一致好评。

  话说当年一位靠制扇为生的年轻商人,因父亲死后留下的债务已到归还期限,但又无力还债。加之近来连日阴雨,天气一点不热,所以根本无人买扇用,他再三请求债主完限一月。可借钱给他父亲的几位债主却不答应,无论年轻人怎样表白自已不是故意不还债,债主们仍将他告上了公堂。当苏东坡了解实情后,略加思索,便叫年轻人回家取二十把扇子来。年轻人有些不解,一边回家取扇,一边想二十把扇子怎能抵完债啊?债主们也搞不懂苏大人的用意,但又不敢问,只好等着看了。

  不一会年轻人取来二十把白绢团扇,送到苏大人的桌上,自已仍不安地低头跪在堂上。苏东坡胸有成竹地一点不动声色,取过一把扇子便用判笔书画起来,接着是二把三把......只用了一个多时辰,书画完的二十把白绢团扇已铺满案桌,人们这才看清楚扇面上有的写有草书诗句,有的画有竹石等等。苏东坡立即叫年轻人上街卖扇,用卖扇钱还债就行了。苏大人书画团扇的消息很快惊动了杭州城,待年轻人抱扇走出府门时,围观者已将他团团围住,争相用一千钱购买有苏东坡真迹的团扇。二十把扇子很快就卖光,片刻工夫扇子换成了白花花的银子,不少买不到扇的人还叹惜不已。这样,债主得到了银子,扇家还清了债务,苏公也审结了案子。苏东坡正正衣冠,一脸轻松,微笑着退堂。

  苏公审案既没有打被告二十大板,限其定期还债;没有用扇子抵债;也没有让自己的属下捐出银两,替双方摆平。这些手段,可能奏效,也简单易行,但与苏公比起来,毕竟还是“风光不与四时同”了,更不消说个别司法官员在办案中假公济私,或是动用公权力去无端干涉公民的民事权利,以便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苏东坡的一生充满波折,几乎是一贬再贬,先是徐州,再是杭州,再是山东蓬莱,再是广东惠州,再是天涯海角的海南岛。但是苏公坦荡豁达,一笑置之。有一次拍着肚子问:“里面是什么?”有人说是文章,他摇头;有人说是诗书,他摇头。直到他的红颜知己说出:“满肚子的不合时宜”,他才哈哈大笑,点头称是。即使是自己不合时宜,苏公仍然能够做到把自己的“工作”做到如此精致,让人不能不叹服。苏公的字是艺术,他办案子过程中何尝没有“艺术”?

  古罗马人把法律定义为“公正与善良的艺术”,是“艺术”而不是“科学”,这就意味深长了。做好这门艺术,更多的要靠智慧。苏公审结的“扇子案”,虽是个案,但管中窥豹,还是让我们今天的司法者羡慕不已。可那得有一手好字在前面等着呀,不然我们为当事人写出了一大堆扇子,不仅没人买,没准还糟蹋了扇子面,扇子没有卖出去,店家先跟你急眼了:“还我扇子!”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福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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