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市法院司法统计显示,2007年以来,该市法院共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包括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案件26件32人,其中2008年审理14件14人,比上年增加12件9人。从这组冰冷的数据中说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一刻也不能放松。
分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有人消费,喜食野味,是其主要诱因之一。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如果单从孟子这句话推算,中国人把熊掌当佳肴的历史至少有两千多年。“蒸熊掌”更是“满汉全席”中的一道名菜。虽然在熊被列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后,这道菜已从绝大多数饭店的菜单中销声匿迹了,但不容忽视的是,不少地方的一些酒家饭店为了招徕生意,满足一些人的猎奇和炫富心理,仍然在非法购买国家珍贵野生动物。
几年前,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一些城市居民中调查发现,经常吃野生动物的人平均为2.8%,广东为4.1%。我国早在1989年就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什么猎食野生动物仍屡禁不止呢?有专家分析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炫富心理,有些人为了摆阔,对野生动物趋之若鹜,对价格昂贵的“野味”情有独钟,野味已不仅仅是种食物,更是地位、权力、财富和奢华的象征;二是猎奇心理,现在物质生活丰富了,一些人对平常的饮食感到乏味,有些老饕喜欢野味的柔嫩腴滑、软糯爽口、滋润舒适的独特口感,从而追求一些偏怪的食物;三是有些人认为“野味”有营养,可以提高身体素质。前两种情况,都属于畸形的消费心理,要通过教育,使他们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第三种情况则是一些人的偏见和误解,说明在群众中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很有必要。根据有关部门研究,从营养成分上来说,熊掌与猪蹄、牛蹄没有多大差别。
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是大自然赋予人类最为宝贵的可持续资源。实施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到持续发展、确保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没有消费就没有屠杀”。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指出,除了打击捕杀、走私、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外,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让人们自觉养成保护和拒绝食用的习惯,从餐桌上拯救野生动物,在国民中树立一种观念:不吃野味也是保护野生动物。
“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立法并不意味着法治。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愿我们大家倍加珍惜,依法保护好一草一木,让更多的野生动物能与人和谐相处,共享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