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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

  发布时间:2010-06-10 17:13:43


    我办理的第一件执行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申请执行人从最初的承诺送礼被拒、到上访、到送锦旗表示感谢道歉。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只要我们实实在在的为群众服务,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申请人王虎与被执行人黄明、黄智伟(系父子关系)买卖纠纷一案经过多年执行,到我接手时尚欠本金2799元未执行。2009年5月27日,接案第二天,我即通知申请人王虎到法庭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之后又到相关机关及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2008年10月黄智伟向亲戚借款交劳务费后到国外务工至今未归,黄明也长期在外地务工。黄明家现所居住的房子是以前村里的仓库,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和一台风扇,没有其它贵重的财产。现家里只有黄明的妻子黄秋香及孙子在居住,生活来源主要靠黄明在外打工支持。通过做黄秋香的思想工作,2009年6月1日黄明主动交来1500元执行款,并表示现在经济较困难,其在外打工维持生活,请求王虎放弃利息,剩余本金1299元于09年12月份前还清。申请人王虎于6月3日到法院领走1500元,并表示其不同意放弃利息,王虎还小声对我说,“你帮我多要些回来,我到时拿些给你”。我一听心里是火冒三丈,严厉的对王虎说,“你把我们法官都看成什么人了。我们又不是讨债公司的,收你的钱才工作。这件案件经过这么多年的执行还未执结,是因为被执行人经济上存在困难,而不是你没有送钱给我们”。“对,对,对。对不起韩法官,现在社会上办事情很多都这样,我以为法院也这样,对不起。当然,这件案件以前办案的法官也都很廉洁,我也都没有送过东西。”王虎赶忙向我道歉。我告诉王虎既然不放弃利息,法院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关措施。为了进一步查清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我于2009年6月8日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住房等信息,均查无可执行财产。6月15日申请执行人王虎向中级法院书信上访,称申请执行十余年之久三被执行人至今尚欠一万六千多元未执行。当接到纪检监察室的询问时,我不解、愤慨、委屈顿时袭来,“十年积案,我接案才十三天,便执行到位1500元,尚欠本金才1299元,当事人还上访?以前听同事说他被上访了,没想到上访事件会发生在我身上,而且是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但不管怎样,身为法官,我还得按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2009年7月13日,经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黄明归还了剩余本金1299元,但就利息部份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申请人目前确实存在困难,同时又考虑到申请人利益的尽快实现,我不怨其烦,经过一次又一次耐心细致的调解,12月29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王虎同意只收取5000元的利息了结该案。被执行人通过向亲友筹措,当场按协议要求付清欠款。

  2010年1月6日王虎送来锦旗——“人民贴心人,为民办实事”,并向我道歉说其是轻信他人的话,以为上访可以使案件得到更快的执行,龙山法庭对本案一直在很努力的执行,他上访的行为给法官造成了很多麻烦,对此深表歉意。成功的执结了这起执行案件,让我深深的感到做为一名法官不但要耐得住寂寞更要承受得住被误解。(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福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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