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是秘鲁的旧版货币,由于货币贬值,秘鲁在国内大量发行索尔,旧版秘鲁币的最高发行面额达到500万索尔,不能和人民币直接兑换。秘鲁币由于印刷精美,面额大,又极少在市面流通,成为了犯罪分子手中的行骗工具。2009年5月至9月,犯罪分子陈展伙同何翻、何新等人利用秘鲁币在三明各县行骗数起,涉案金额达67829元。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对陈展等人犯诈骗罪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局长”秘书
2009年5月,被害人陈明回家途中遇到化名李才的被告人陈展向其问路:“粮食局在哪啊?”,陈明便向陈展指明道路。这时被告人何翻假装是载客摩的,借故过来搭讪,称可以带陈展过去但是不知道路。陈展便说:“要不你们两一起带我过去,我给你们每人20元钱。”陈明考虑了下答应了并和何翻一起送陈展至粮食局路口。此时,何翻问陈展去粮食局做什么,陈展称自己是外地的,车马上要走了,但是还有些“香港的龙头股票”要送来卖给粮食局的王局长,每股5元。边说还边从包中掏出股票拿给陈明和何翻看,何翻看了股票后便说;“你直接上去也不知道人在不在,要不我先和陈明上去,要是不在你再给10元,我把你们俩再送回去,我也省得跑空车,你们也方便。”
随后何翻便和陈明走进粮食局,在粮食局楼梯口碰到预先等候在那的被告人何新,何新叫住何翻和陈明说:“你们俩有什么事啊,这里是办公区,办业务去楼下。”何翻说“我们俩找王局长。”。“王局长出差了,我是他秘书,有什么事和我说就行了。”何新正了正眼镜说。何翻说:“我俩来送股票的,香港的龙头原始股票一股多少钱。”“现在每股7元收,今天正好结算,有的话尽快送过来,现金收股。”“那麻烦你等下我们,我俩马上回去拿”何翻说完拉了拉陈明就往回走。“大哥,你看,粮食局的收购价比原来高了两块,咱俩把李才的股票买下再卖给何新赚取差价,转手可就赚一万多,两人一人一半。”一出门何翻便开始怂恿下陈明。陈明心想:“就一转手,又没什么风险,一万块就来了,可顶我干几个月活了”。想完陈明便和何翻说“好是好,那怎么和李总说啊。”何翻拍拍胸脯说:“我来说,他要赶车,他肯定要卖的。”说完便拉着陈明一起去银行取钱,取完钱后何翻和陈明找到陈展,张建国和李才说;“局长不在,要不你把股票卖给我和陈明,你也一样卖。”陈展假装勉强答应,何翻便立即将自己取出的24000元钱交给陈展并催促陈明也把取出的11000元钱给李才买下其手中面额1000的7张股票。
拿到“股票”后何翻和陈明说自己先把陈展载去车站,让陈明先拿股票去换钱,并和陈明要了手机号码,叮嘱陈明要在这等他,不要自己跑掉。陈明满心欢喜的答应,立即拿股票到粮食局寻找何新,但何新早已不在,回头到路口等侯多时仍不见何翻踪迹,后又到粮食局打听才知道根本没有王局长这个人,感觉不对,立即到派出所报案,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手中的“股票”就是一堆不能流通的秘鲁币。
“主任”女婿
2009年9月上午,被告人陈展同何翻、何新等人经事先预谋,在宁化县翠江镇南门与城郊乡的结合部设下诈骗圈套,伺机作案。当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陈展、何翻在宁化县人民检察院门口见到开着崭新摩托在路边载客的王富,于是即按事先设计的步骤决定对王富实施诈骗。
被告人陈展假装要坐车,上前叫住开摩的的王富,要他载自己到城南小学。路上陈展对王富极尽口舌之力,和王富唠起了家常,“师傅,你这车这么新,现在开摩的也赚不少钱把。”王富叹口气说:“哪能啊,一天下来一百多块,扣掉油钱也没剩多少了,就够吃口饭,比不上你们这些当老板的,你们随便出个手都是大几千的。”陈展笑笑说:“还好,原来我也是每月拿个千把快的工资,现在搞点股票赚了点钱,今天就是去送股票的,这些股票可是银行的“内部发行原始股”,等明后年银行上市,少说翻个十几倍。现在这些股票很热销,只要5块一股。”说话间陈展将包里的秘鲁币拿出在王富面前晃了晃。王富看了看,眼中流露出羡慕的目光,陈展心里暗暗一笑“又是一条大鱼上钩了。”
当王富载着陈展到达城南小学后,被告人何新早己等候在大门口,陈展假意下车向何新打听“王主任”的去处:“你好,我找王主住,请问王主任在吗?”何新扶了抉他的眼镜说:“王主任他今天不上班,你要有事找他就去他家吧。”陈展向何新道了谢便回头和王富说:“师傅,你再把我带到城关加油站吧,王主任家住那,我再给你20元。”王富心想这人出手真是阔绰,来回一趟我就挣了40块。接着就立刻把陈展载到事宁化城关南门加油站附近的“王主任”家。车刚在加油站停下,被告人何翻便迎面走来,“陈总,怎么有空过来啊。”陈展笑笑说:“我来找你老丈人问点事,手上还有些票拿来给你老丈人看看。”说完便把手中的“股票”拿给何翻。“这可是香港的内部龙头股啊,存一年至少翻十倍,陈总你又发了”何翻故作惊讶的说。此时王富的好奇心被勾起,也探过头来看了看,何翻见状便对王富说:“现在交易得最好的就是这股票,很多地方都在收,明年就要上市,一上市这里起码几百万。”说完便把手中的“股票”递给王富。陈展从包中掏出一包中华烟递给了何翻和王富说:“我现在有个地产项目要入股,这些股票今天下午就都要转掉,筹点资金起来,听说你老丈人现金收股,所以就拿过来了。”“转掉,多少钱一股啊”王富说。“5块一股,这里还有8000股, 4万块就转,你们在这,我去买瓶水。”说完话后,陈展假装出去买烟,留下了王富和何翻,何翻对王富使使眼色把王富拉了拉,“大哥,我老丈人在收这“股票”7块一股,都是现金收的。这里8000股,4万就可以买下,转手下就可以赚16000,我手上没那么多钱,而且我不好拿去给我老丈人,你看我们两合伙把他买下来,一人出两万,转手一人就可以赚八千”。王富看了看股票又想了想说:“这股票能转得出去吗?”何翻指了指边上一栋房子说:“我老丈人就在楼上,他家就是干这个的,全都是现金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不能转我哪敢买,我是钱不够,而且我不好拿去给我老丈人,要不我就自己买下来了。”王富看了看股票心里想:“以前听人说原始股值钱,就是很难买,今天这个转手就能赚八千,正好把儿子大学的学费交了。”然后抬起头对何翻说:“行,那就一人一半。”接着王富和何翻一同前往银行取钱买下了陈展手中的“股票”,何翻又怂恿王富前往“王主任”家卖股票,王富问便了也没找到“王主任”这个人,回头发现何翻也不知所终,感觉不对,等到派出所报案后,才知道自己上当了。运用相同手法,犯罪分子在三明各县连续作案数起,诈骗金额67829元。
宁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展、何翻、何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作案总金额达67829元,数额巨大,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陈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何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何翻另案处理。继续向被告人陈展追缴犯罪所得49325元,向何新追缴犯罪所得5825元。
笔者手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票投资成为现今市民理财的热点。犯罪团伙利用市民投资原始股的心里,以秘鲁币、越盾等充当“股票”,采取分工作业,由一名团伙成员扮演出售“股票”的老板,另一人谎称是某领导家属或工作人员收购“股票”。在寻找到行骗对象后,团伙成员的托便出现,引诱被害人合伙购买“股票”,并支使被害人送“股票”给收购人,此时,所有团伙成员便携款潜逃。
宁化法院提醒市民注意股票购买应先了解股票的相关信息,确定购买后到指定的证券交易场所签订购买协议及办理交易手续,勿轻信他人为贪小便宜,而钻进骗子设置的“圈套”。
(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