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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良知

  发布时间:2014-09-15 09:29:24


    良知,是人的一种天赋的道德观念,《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人性的良知包括三个方面:知耻、知愧、知恩。法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肩负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使命,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需要有良知。

  法官要常怀恻隐之心。孟子曾经说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法官要有悲悯的情怀,只有常怀仁慈之念,时刻谨记百姓的疾苦,了解当事人的困难,倾听群众的呼声,体会百姓的疾苦,才能做一天法官而为官清正,审一件案件而作事廉明。

  法官要常怀羞耻之心。人贵有羞耻之心。法官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和糖衣炮弹的袭击,要有极强的抵制力,因此需要用羞耻之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官要严格遵守法官法,坚守职业操守,尽职尽责做好每一件事情,判好每一个案件。

  法官要常怀是非之心。法官的是非尺度关系着案件当事人的利益,掌握着罪犯的生命。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手握司法权力,掌控审判标尺,决断善恶真伪,一定要明白是非对错,分清黑白阴暗,慎用权,善用权,辩真假,用一颗正义之心还百姓真实和清白。

责任编辑:米 巍    

文章出处:福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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