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各级法院都很重视加强同人大代表的各种联系,并做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此举值得称道。
然而,现实中也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形:在各级法院征求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会议上,代表们热情洋溢、畅所欲言,发表了许多中肯的意见,提出了许多好的主意和办法,表现出很强的责任感。但与此同时,个别代表却心存疑虑:咱们说了这么多的话,究竟管不管用?
这样的担心并非毫无根据。以往有些问题,人大代表已经多次提出过,却未被采纳,以致有些不愿看到的后果“不幸而言中”,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
“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还要说”这句发自代表的顺口溜,如果剔除其中牢骚的因素,那么它所反映的某些事实和情绪,还是很值得引起各级法院重视的。
古人言:听言不厌其广,择之不厌其审。对代表意见和建议,应该分别情况,及时作出恰当的分析和处理。能办的尽快办,该改的马上该,这是最起码的工作。受客观因素制约,对那些虽然有理但一时办不到的,说明情况,讲清打算,这是最基本的态度。对带有片面性的意见加以引导,这又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诚然,即使有些回复未能尽如人意,但相信代表也会从中加以谅解。
如何才能“说了不白说”?窃以为:一是要端正对人大代表的态度,以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代表建议作出妥善处理。二是穷尽办法,积极创造落实的条件,真正做到“说了不白说”。三是人大各级机构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力,采取一些具体措施,进行及时、有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