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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西窗法雨”

  发布时间:2014-09-10 11:04:19


    当我第一次看到“西窗法雨”的时候,书名非常富有意境,深深的吸引了我,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这是一本法学学术随笔。

  “西窗法雨”曾在《南方周末》以专栏形式连载。我喜欢它的理由主要有几个:

  首先,这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它把法律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与文学理论中的艺术性有机结合在一起,系统地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理念和法制精神,给国人提供了换位思考的可能性。以《防患于未然》一文为例,它讲的是国外刑事法律中的保安处分制度。意大利男青年图伦兹因出身贫寒兼其貌不扬而自惭形秽,他的小肚鸡肠使其两任女友都离他而去,图伦兹因此对年轻女性不断仇视,时常幻想对年轻女子先奸后杀,并将这些狂想记录在日记中,有时对朋友大肆渲染。他不断显露出犯罪倾向,最终被法院判处隔离监禁并强制心理治疗。半年后,他的邪恶思想消除,恢复了自由。看了这个案例,我们不禁要问,仅有动机没有行为怎么也能判处监禁?这种事前惩罚对预防犯罪有利还是有弊,我国对此是否有借鉴的必要?一系列的问题引人思考。

  其次,书的内容以法律为主旨,法律自然枯燥,但作者却有化枯燥为有趣的本事。作者不仅对西方传统法理学有着精深的研究,而且对法理学的后现代演变有着准确的把握。在《西窗法雨》中,作者通过讲故事的方式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领略他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在这样的论说里,进入法律的智慧天地,享受智慧的乐趣。例如“苏格拉底的慎重”、“包细亚的智慧”、“辛普森的命运”等等,都是通过大量经典而有趣的案例故事,渐渐地将读者引向他要阐述的法律道理,调动着读者的法律思维与智慧。

  第三,除了边看故事边学法,阅读这本书,我们还将看到法律与文学的完美结合。作者要讲述的是法律,但叙述手法却不那么“法律”,反倒在讲述与法有关的故事中筹划具有吸引性的“修辞”,用文学的手法讲法律的问题,使得文章充满知识性、趣味性与文学性。法律从文学中汲取了养分,可以让人们更容易去解读法律,理解和遵从法律,让法律更加蕴含和闪耀人性的光芒。著名法学家苏力先生倡导:“为法官者,你要有法律的文学感。”南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建光先生也曾在《法律与文学共舞》一书的“序”中写道:法官有了文学的修养与滋润,就更能增强对生活的感悟以及对人的行为举止的理解和把握,在执法过程中才能做出更准确更公正更有效的判决。

  因此,我认为,通过阅读这样以法律知识为主线,同时充满文学色彩的书籍,对丰富我们的法律知识,提高文学修养,将大有益处。

责任编辑:米 巍    

文章出处:福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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