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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反复“打赖”到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4-09-02 11:40:50


    近日,原本东躲西藏躲债的被执行人刘某,主动走进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执行款项。他说:“我是被执行法官宋洋的工作热情所感动,主动来交执行款的。”

    刘某在大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借款37000元人民币,对方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在诉讼阶段,刘某很配合,双方经法官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但很快即无踪影。对方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宋洋找到刘某,刘某当下表示还款并写下了保证书。待还款协议到期后,他却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接着就又“失踪”了。

    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宋洋向领导汇报,将刘某列入拒执的“老赖”范畴。在院领导的参与下,通过各种渠道终于又找到了刘某。宋洋对刘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讲解了规避法律的后果和利害关系,促其履行。刘某由东躲西藏到东凑西借准备履行。

    可是他的妻子与他闹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他思想上又有些波动。他托人到宋洋那说情,可是说情人反馈回来的情况是:宋洋法官为找他执行这笔款项历尽艰辛,连孩子、父亲有病住院,她都没有停止寻找执行线索;在执行途中车坏了,她冻得患上了重感冒……刘某被宋洋法官感动,终于放弃了再“打赖”的念头。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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