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庆 高 新 技 术 产业 开 发 区 人 民 法 院
送 达 回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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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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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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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高新执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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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书
名称和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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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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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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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
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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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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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人及
代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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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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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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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发人: 送达人:
注:1、如同时送达多种诉讼文书,可在“送达文书”一栏中分别填写文书的名称、件数。
2、人民法院印章应加盖在首部的正中处。
3、当事人前来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一栏可填写“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留置送达的,应当在备考栏内记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