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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敬业化解执行坚冰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法院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1-11-14 15:32:10


在全国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中,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团结带领全体执行干警,调动运用各种有生力量,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较真碰硬,把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作为保障合法权益、落实为民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具体行为,想真招、用实劲、求实效,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方法,以科学的计划性、周密的组织性和严格的制度性,深入铺开各项活动内容,取得了良好效果。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04起,执结率98.8%,实际执结率88.4%,执结标的到位率78.1%,当事人自动履行率86.7%,确保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全部按照有关规定退出执行程序,执结标的额近1.2亿元,使近9000万元涉案资财重新投入生产流通环节,实现了案件“零积压”、措施“零异议”、队伍“零违纪”、作风“零上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抓落实,突出一个“快”字

20109月,最高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大庆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按照王胜俊院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成立了“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任副组长,执行局全体干警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由执行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检查、协调、督促和信息综合等工作。同时,该院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了省、市法院的活动要求,下发了《高新区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宣读了重新修订后的相关执行工作制度。会上,党组书记、院长何文平做了动员讲话,对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动员和部署,在院党组的带动下,全院上下群情振奋,士气高涨,迅速掀起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热潮,为活动的成功开展确立了良好的开端。

提素质,突出一个“强”字

该院党组在车辆、通讯设备、警力保障等方面为执行工作给予了最大的倾斜。同时,高度重视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经常性地开展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通过工作质量讲评、疑难案件研讨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培训;每周三坚持组织集中学习,由干警轮流授课;邀请专家型法官为干警开展执行业务专题讲座。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20余次,促进了队伍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为适时总结工作经验,提升执行队伍理论研究能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调研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全面宣传报道法院执行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教育和监督作用,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全面争取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同时,组织和发动干警准确把握执行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积极撰写调研文章。活动开展以来,共发表国家、省、市级宣传稿件47篇,撰写调研文章9篇,有5篇获奖,为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理论研究和舆论氛围。

此外,在选配执行干警时,注重把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干警充实到执行一线,配齐配强执行力量,并把全院现有的14名执行干警分成3个小组,因案制宜、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实现了执行权的优化配置和监督制约。上述举措使该院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升,执行力量得到了有效强化。

严监管,突出一个“实”字

为确保活动收到实效,该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不断创新和完善执行工作管理措施,在已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的“两会一检一通一上榜”工作制度:“两会”即每周一次执行工作碰头会,每月一次执行工作推进会;“一检”即每月一次执行工作例行检查,并以检查表的形式存档备查;“一通”即每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一上榜”即每季张榜公布每名执行干警的案件办理情况。同时,为强化对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了24小时执行机制。为干警统一配发了手机,要求所有执行干警的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通,确保联系畅通,出现案情,随时出警,普通执行案件保证20分钟内能够召集5名以上执行干警,重大执行案件保证30分钟内召集全体执行干警,以保证不错过案件中任何一个“良机”;制定了《高新区法院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络,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亲身见证执行过程。深入推进“阳光执行”,扩大执行公开内容,畅通执行公开渠道,推行“执行日志”公开、执行告知事项书面化、格式化、执行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方式公开、执行结案方式公开等举措,不断提高执行信息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执行公信力。同时,坚持法院重大执行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向党委、人大报告,有关事项向政府通报,及时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借助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政治优势,协调好各种关系,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为执行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精措施,突出一个“化”字

能否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是检验执行措施得力与否的重要标准。自200712月建院以来,大庆高新区院一直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真抓实干、多措并举、破解疑难,截至活动开展前仍未产生一起执行积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争创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对超执行期限案件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因案制宜,逐个确定执行方案,用足、用活、用准法律赋予的一切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结合个案特点,依法、适时、大胆地使用各种执行措施,开展曝光执行、网上执行、公告执行和悬赏执行等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对重点案件采取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措施、定执行期限、定责任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执行“五定一包”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了案件的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和实际执结率,全面杜绝了积案的产生;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针对具体案情,邀请公安、工商、银行、房产、土地、税务等部门携手共建阳光执行的大联动机制,从而产生威慑作用。健全完善执行监督制约、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执行绩效考评、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责任追究、执行保障等工作机制,杜绝了“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的被动局面,千方百计防止产生执行积案。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加强了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和审前和解,加大了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措施的适用,加强了诉讼中的调解力度,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提高了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建立了执行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及快速反应队伍,配备了车辆、警械、通讯、录音、照相、摄像等装备外,设置了重大案件专项经费;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了中心热线,并对外公布电话号码,必要时通过悬赏的方式向公众征集执行线索,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击“老赖”,全力破解“执行难”。

此外,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清理执行难案、严厉打击抗执拒执行为”为主题的“执行攻坚”活动,干警们采取白天、晚上与周末轮番会战的形式,夜以继日地坚持奋战在执行一线,公开执行程序,强化执行手段,用足执行措施,共对102起案件进行了五轮会战,出动车辆253车次,出警341人次,强制搜查了17家法人组织与29户个人财产,司法拘留3人,执结案件99件,执行到位金额5900余万元。所结案件无一信访、无一要求更换执行人,案件执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重服务,突出一个“优”字

活动中,为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高新区法院提出了“多一分温暖,少一些冷漠;多一分理解,少一些责备;多一分耐心,少一些浮躁”的服务民生新标准,要求每名执行干警法官都要公正、高效地办案,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强化为民意识,开展便民执行。实行先执行、后收费,使当事人无负担申请执行;推行“便民联系卡”,全天候为申请执行人服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和执行财产线索的,不分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可随时打电话通知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不错过任何一个执行时机。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涉信访案件及党委、人大交办和督办的案件,集中执行力量,合力攻关。二是强化公正意识,实现规范执行。进行了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设立执行合议庭,集体研究执行决策,对重大、疑难和争议大的案件,组织召开当事人参加的执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举证和意见,以保证执行工作的公开与公正。通过上述举措,群众对该院执行工作的信任度不断增强,满意率不断提高。三是强化大局意识,集中力量突破。对事关市政府、高新区和大型公司、企业的案件,以及可能引发信访的案件,特别是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抽调专人组成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执行合议庭负责办理,由“一把手”亲自督办,主管院长牵头制定方案,院长亲自靠前指挥,随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极大激励了干警的士气。迄今为止,上级法院交办的17起案件,有15起已经结案,其余两起已经进入收尾阶段。

建机制,突出一个“效”字

艰苦的工作是成功的基石,成功的经验是发展的法宝。在紧张忙碌的工作之余,该院认真总结本次“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争创活动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先后建立完善了大庆高新区法院《绩效考评方案实施细则》、《关于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若干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关于执行案件违法执行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民事执行中重大、特殊执行案件及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实施方案》、《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工作“便民联系卡”制度》等近40项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了执行工作的规章制度体系。为保证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该院把执行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执行案件办理情况与全院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相挂钩,对违纪和工作不达标的干警给予实施“一票否决”,取得年度内评先选优资格,形成了“人人肩上有责任,项项工作有考核,事事办理见效果”的执行工作良好态势。

该院高度重视执行案件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出台了《关于办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涉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涉及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管理措施,将执行案件申诉信访情况纳入了全院绩效考评体系。同时,在执行信访工作中始终坚持源头治理,保持良好态势。院党组要求干警必须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与解决上访群众的生活困难和思想情绪统筹来抓,把纠正错案与责任追究统筹来抓,把处理信访与源头治理统筹来抓,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新访发生,切实形成了执行工作的长效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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