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将由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
发布时间:2012-06-28 11:23:34
“应当根据赔偿权利人起诉的案由的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今天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指出。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权利人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的,由事故发生地、列车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赔偿权利人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此外,司法解释重申了此类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的原则。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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