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促公开
让审判在阳光下运行
近年来,大庆高新区法院立足于加强群众监督、程序管控和科技防范,依法推进审务公开,有效规避了社会普遍关注的审判工作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等源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案两万余件,实现队伍建设“零违纪”、案件质量“零差错”、司法作风“零有理访”。
一、搭建平台,让群众广泛参与。“兵力”不足是审务监督工作的“短腿”,鉴此,大庆高新区法院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一是强化陪审监督。从社会各界依法选任了40名人民陪审员,人数超过了一线法官总数的两倍。全院凡是适用合议制审理的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90%以上,人选均通过“摇号”随机产生。同时,为每个审判业务部门分别指定了两名陪审员作为兼职审务协查员,如发现法官存在违法违纪或不当行为,可以向当事法官、院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保证其“既陪又审又监督”。几年来,全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办案7236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72条。目前,该院正在积极尝试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向执行、信访、调解等多领域延伸。二是强化特约监督。从赋闲在家的退休机关干部、老法官、老教师和社区法律工作者中,聘请了11名特约监督员,统一配发监督检查证。特约监督员可依法旁听庭审、翻阅卷宗、查阅笔录、调查质询等;每周上交一份《审务协查报告》,有问题说问题,没问题提建议。今年5月17日,一名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名法官拒绝群众旁听庭审,也没有做出合理解释。后经调查,该庭审涉及商业秘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法官由于开庭时间紧迫,未来得及做出解释。虽然如此,院里还是对该法官给予了批评教育。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此渠道共搜集关涉审务公开的各类问题、建议157条,预防和化解源头性问题11个。三是强化回访监督。成立工作组,每季初针对风险点集中开展一次对上季度已结案件当事人的“抽查回访”活动,抽查回访率不低于40%,从中了解、发现和解决问题。“抽查回访”好比在法官面前深挖“雷池”,没人敢轻易触碰。当事人魏某称法官孙某在给他办理案件时,偏袒对方当事人,故意向他隐瞒了某些细节和事实,违反了审务公开原则。后经调阅卷宗查明案件无任何瑕疵,当事人投诉的事实有误。几年来,该院通过“大回访”共收集到当事人的类似问题举报102条,虽然全部查无实据,但他们的这一做法一定会长期坚持下去。四是强化舆论监督。将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指定为“公众开放日”。期间,共有群众代表和媒体人士317人次走进法院,参观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卷宗装订室、档案室、文化长廊等场所,开展旁听庭审、座谈交流、意见建议征询等活动,增进了理解和互信。同时,邀请旁听案件审理43场265人次,参与执法检查5场41人次,征询到关涉司法礼仪、庭审规范、便民司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7条。媒体记者马强来院参与检查时,发现一份尚未装订的合议庭笔录中合议庭成员签名不全,随即通报院里。后经调查核实排除主观故意后,责令修正,并对责任人员法官于某和书记员吴某依制给予诫勉谈话的处理。
二、网上办案,让程序客观公正。推行网上办案、自动流转,杜绝了人为因素:一是在案件流转中规避人为因素。建立了网络化流程管理系统,从立案、分案、排期、庭审、签章、宣判、执行到归档,全部诉讼材料都将实时扫描、同步上传,形成闭合的工作回路,实现案件的自动化、信息化审批、流转、查评、观摩和监管,并明确规定对系统外案件一律不予结案审批。对于违反程序的操作,系统将自动拒不实行,无法向下一个环节流转,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在今年1月5日的一次网络查评中,工作人员发现一份已结案物业合同纠纷的卷宗中缺少宣判笔录,疑似未公开宣判,后查明,系书记员漏装所致,该院依制责令该书记员做出公开检讨。二是在审限监督中规避人为因素。增设了诉讼时限自动监控模块,全面防犯超审限、超执限、超制限以及不按期归档等行为。案件每进入一个新的诉讼环节,系统都会自动进入倒计时,临近时限时系统会自动“亮黄灯”,由院长亲自签发“督办令”,对限期内无故未能办结的,在年终考评时实施“一票否决”。法官吴某主审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虽履行了正常延审手续,但因一项重要证据的鉴定结论没有做出,一时难以结案。距离审限还有半个月时间,院领导责成法官与鉴定单位及时取得联系,特事特办,于十天后取得鉴定结论,并于一周后宣判,使一起因鉴定结论无法做出而久拖不结的案件及时结案,得到当事人的好评。三是在通报公示中规避人为因素。重推出了“月通报、季公示”工作制。依据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对每名法官的廉政情况和办案数据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张榜。将廉政和审务公开审查前置,每一起案件必须经过上述两项问题筛查之后,才能进行质效查评。严格执行廉政和审务公开“一票否决制”和办案质效“末位淘汰制”,严格兑现奖惩。对因未通过筛查被警告两次以上,或办案质效不达标的,视情节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给予离岗培训、调离审判岗位(转岗)、取消审判资格、降级等处分。目前,已据此对两名法官给予了调离审判岗位的处理,对审务公开工作存在瑕疵和办案质效相对较低的两名法官下发了警示通知。
三、自动控制,让防范简便高效。依托科技手段,不断提升案件监督和管理能力:一是建设先进的数字化法庭系统。全院16个审判庭和1个远程提讯室全部装配有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数字化法庭系统,通过多媒体平台,实现庭审音频、视频数据的同步采集、实时存储和直接刻录、永久保存,切实提高了审判透明度。院领导、庭审考评和审判管理人员在办公室即可在内部专网随时查找和观看同期传输的庭审视频。同时,不断加大庭审录播和文书公开力度。对依法能够公开的庭审视频和裁判文书于第一时间及时在法院外部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公众监督。二是建设先进的楼宇智能监控系统。建成了集动态自动捕捉、声音同步监听、红外夜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楼宇监控系统,实现了审判办公区域全覆盖。建成两年来,通过该系统共发现开庭前未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不着装开庭、当庭宣判后当事人未签字、立案阶段未发放诉讼需知等程序性问题23个,对相关人员均已做出相应处理。今年7月15日,通过监控资料发现一名执行员在委托评估过程中,没有按规定通过市中院公开选择评估机构,而是自行联系确定。虽调查排除了廉政问题,只是急于完成执行任务,最终受到了调离执行一线的处理。
四、信息公开,让民众充分信任。将全部审判流程细化为16个环节,重点对容易引起合理怀疑的“节点”制定了操作规程,确保达到“全面、公开、透明”的要求。一是立案公开保诉权。建立了触摸式立案信息查询系统和数字化调卷系统,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法院审判组织机构、工作动态信息、案件办理进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在进行密码确认和身份认证后可随时调阅已公开的案件卷宗。同时,该院把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程序以及立案、分案、排期等工作内容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并通过及时发放《诉讼指南》、《当事人须知》以及《执行风险须知》等告知材料,让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知晓诉讼风险,把诉讼成本降到最低,全面保障诉讼权力。二是庭审公开促公正。庭前准备过程中,将《庭前准备工作需知》与开庭传票一并送达。主动宣讲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详细告知诉讼风险和成本,本着依法、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接受调解;庭审过程中,除法律明文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将庭审过程置于诉辩双方以及旁听人员的监督之下。同时,认真开展判后答疑,运用法理、事理、情理结合的方法,向当事人阐明程序的合法性和结果的公正性,消除疑虑,达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效果,并在法定时限内,审时度势及时公开组织听证会,大大减少了申诉、缠诉等情况的发生。三是执行公开树威信。搭建了执行信息平台。对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等各环节的数据信息以及执行员姓名、联系方式、执行期限以及首次执行时间、结案时间和方式等,同步录入系统,依法向当事人和公众有条件地公开。对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费用、执行措施、承办法官及合议庭等全部对外公示,对异议申请依法实施公开听证,严防“暗箱操作”。同时,为加强对评估拍卖活动的监督制约,将委托评估、拍卖、变卖等实施权,从执行机构剥离出去,统一由中院负责。具体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通过“摇号”的形式随机选择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全权行使,堵塞漏洞,清除了“操作空间”。
文/王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