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明确网络赌博定罪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12-06-28 11:10:22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顾坚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近期将联合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完善网络赌博相关定罪量刑标准,对为赌博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程序开发、网站出租、投放广告、资金流转等利益链条明确相应的定罪量刑标准。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案件侦查处处长许剑卓介绍,2006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现行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一直没有明确。”许剑卓说,目前对为赌博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程序开发、网站出租、投放广告、资金流转等利益链条如何定罪量刑也缺乏具体规定。“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将主要解决这两个问题。"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