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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内快速执结案件 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4-07-01 11:19:05



    “11位农民工,1年上访路,24万血汗钱,7天内执结。”这一串数字真实的反映了发生在大庆高新区法院的一幕。5月29日,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法院、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高新区信访办三个部门的共同见证下,齐明福等11位农民工拿到了自己拖欠已久的工资,一起在市里挂号的信访“骨头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张宏伟没有固定职业,他从王鹏飞手里间接承包了某建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并雇佣齐明福等人为自己干活。完工后,王鹏飞迟迟未能给付工程费,导致张宏伟无法给齐明福等人发放工资。眼看着血汗钱付之东流的农民工们多次到劳动保障部门、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满腹委屈的张宏伟也将王鹏飞和某建筑有限公司告到法院。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康志文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法院公正审判,并从执行款中解决路明彦等外来务工人员的人工费。市中院于大海院长也提出要求,对该案要快立、快审、快执,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高新区法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迅速开展工作。两级法院经一审、二审,最终于2012年4月20日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王鹏飞给付张宏伟材料费239 400元,被告某建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随后,张宏伟向大庆高新区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绿色通道迅速启动。案件转到执行法官手中后,当天即向王鹏飞和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令其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对其银行存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当日下午,对某建筑公司的两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5月17日,王鹏飞及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到高新区法院,表示没钱,无法配合,要求法院宽限。执行干警针对该案具体情况,对二人进行了耐心的法制教育,陈明利害,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二人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当日下午,就将所有款项结清。这起案件从申请执行到执行结案历时7天。

    5月29日,高新区法院在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高新区信访办的配合下,将齐明福等农民工、张宏伟、王鹏飞和某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三方当事人召集到现场,向张宏伟发放了执行款,张宏伟当场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拿到工钱的路明彦等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激动地说:“感谢政府,感谢法院为我们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责任编辑:王希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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