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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案中原告的确定原则

发布时间:2014-06-05 09:37:5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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