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暨大庆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大庆高新区法院召开。来自全市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教育和心理工作者及群团企事业单位等43名会员代表以及市内各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大会主席团秘书长沙继奎主持。
会议首先由主席团常务副主席、高新区法院副院长沈洪庆做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由主席团副主席、大庆市委政法委秘书长王立涛宣读了《大庆市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暨大庆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协会的批复》,会议随后宣读并表决通过了《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章程(草案)》和《大庆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协会议事规则(草案)》。
会议由全体会员代表选举产生了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暨大庆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57人,并由新当选理事选举产生常务理事22人,由常务理事选举产生本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大庆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文平当选为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暨大庆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协会会长。
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暨大庆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协会依托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活动。会议随后隆重举行了授牌仪式,由原大庆市政协副主席、现任大庆市关工委副主任李长荣将“大庆市未成年人关爱基地”牌匾正式授予大庆高新区法院。
最后,新当选的何文平会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她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更关系到平安大庆、和谐大庆建设,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大庆市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障和维护以及犯罪预防等方面,推出了一些实在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间,作为全市基层法院中受理一审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唯一指定法院,大庆高新区法院全面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打防并举、全面维权”的十六字方针,积极推行“圆桌式”审判,把准“轻”字、突出“救”字、体现“暖”字,坚持做好庭前、庭后“两个延伸”,逐步建立起以审判工作为轴心、政法和社会“两条龙”的接力帮教工作体系,并通过及时全面的宣传,推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何文平也通过司法统计数据深入分析了大庆市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案量逐年明显增加、并向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类型化方向发展的严峻形势。
最后,何文平就“两会一基地”的工作方向问题,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充分发挥学术性社团作用,大力开展理论研究工作,提高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践能力;二要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优势,积极做好青少年立法建议和青少年维权帮扶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青少年犯罪研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