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瑕疵补救

发布时间:2014-05-07 08:51: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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