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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应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4-04-11 14:13:42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时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

    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人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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