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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异同

发布时间:2014-04-11 13:54:44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都会用威胁的手段,都以获得对方的财物为目的,对方都是不自愿的,因此有时不易区分。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

    (1)威胁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中的威胁是直接针对人身安全,具有暴力性内容;

    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一般不具有人身侵害的暴力性内容,主要是损害名誉、宣扬隐私等内容。

    (2)实施威胁内容的时间不同

    抢劫罪威胁使用的暴力侵害是准备当场实施,也能够当场实施,如果被害人拒绝交出财物,就会立即遭到伤害或杀害;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一般是将来实施,从威胁到付诸实施威胁内容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3)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同

    抢劫罪仅限于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取得财物的时间多是发出威胁、要挟后的一定期间内。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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