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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

发布时间:2014-04-10 08:42:06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

    五证包括:(1)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2)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5)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此外,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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