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4-02-25 09:14:41


    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民法院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指明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力量、工作目标与任务,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期待与要求,对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司法面向世界的重要窗口。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三中全会后的新形势下,在国际上树立中国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形象,是广大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法官的神圣使命。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与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审判队伍。以更大力度深入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狠抓审判质量,服务大局。加强调查研究,继续开展对下级法院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的质量评查活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加大审判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开庭、裁判文书上网,对社会关注较大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旁听庭审,听取他们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审判公开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信任。

    当前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要继续立足审判职能,通过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际贸易的交易安全与交易秩序。深入开展自贸区建设司法保障问题研究,为自贸区法治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要进一步关注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继续积极参与国际商事海事规则的起草、论证,为提升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责任编辑:吴立翠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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