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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着力落实便民司法 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

发布时间:2014-01-22 14:22:31



1月21日,张述元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着力落实便民司法,深入践行为民宗旨”,1月21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张述元作工作报告时说,要采取扎实有效的为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2013年,黑龙江法院不断创新完善便民措施,在便民司法上取得了新的成效。全省法院深入落实司法便民30条措施,加强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对涉及劳动报酬、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等群众生产生活紧迫需要的纠纷,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了诉讼引导、案件查询、约见法官、执行督促、司法救助等“一站式”服务。基层法院以巡回审判车为载体建立“流动法庭”,方便偏远地区群众诉讼。通过带案下乡、网上立案、远程签章、繁简分流、简易审理、小额速裁等简约办案方式,减轻群众诉累。一年来,全省法院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指定援助律师543人次,减缓免诉讼费1383.11万元,落实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资金3552.7万元。

    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强力推进公正司法,张述元在工作报告中这样表示。他指出,新的一年,全省法院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要求,“依法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他强调,全省法院要“积极探索符合龙江省情特点的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以‘服务窗口、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和诉讼联络员’为支撑的便民诉讼网络,做实司法为民便民工作,努力排除群众在立案、审判、执行、再审、信访等环节的诉讼障碍;加强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拓展民意沟通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信;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司法援助力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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