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制度是指有配偶一方具有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
离婚赔偿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一、遏制。通过运用赔偿的方式使得有过错方为其实施的损害行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从而遏制其从事违法行为的意念。
二、补偿。也就是说国家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使得受到侵犯的权利人的相对利益得到补偿,从而强调国家对权利的保护。
三、社会利益衡量。即国家通过衡量侵权行为责任设置过程中社会财富和人员间的相互关系,达到最佳或是均衡,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保护平等地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对破裂主义离婚原则的补充,它保证了在自由离婚的同时又对有过错方进行惩罚、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