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权人何时享有追偿权利
发布时间:2014-01-07 08:57:56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品种权被授予后,在自初步审查合格公告之日起至被授予品种权之日止的期间,对未经申请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品种权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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