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发布时间:2014-01-07 08:54:07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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