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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三个基层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26 09:17:51


    为总结推广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有效措施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的进程,省法院确定了25个法院为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其中中级法院四个,基层法院21个。

    我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个基层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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