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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人员乱针灸 刺破心肺致人死亡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3-12-10 09:51:45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未接受过任何医理学习和培训、没有任何相关从业经历的“三无”人员周某,却自称会用拔罐、针灸等中医疗法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结果致人死亡。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47岁的周某无固定职业,为增加家庭收入,自2010年始,便经常在山上采集一些中草药泡药酒,在家里为关节炎、皮肤病、跌打损伤等患者治病,竟然也“治”好了三五十人。信心大增的周某又慢慢开始用拔罐、针灸等方式为村子附近的人“治疗”各种病症。2012年2月28日,周某以针灸的方式给因身体不适前来就诊的唐某治疗,在其肩胛、胸部等部位扎了6针后,唐某感觉好转离开。离开后不久因感觉不适,唐某找来周某继续为其医治,周某再次在其肩胛、胸部扎了针灸。不久后唐某病情加重,在周某准备送其去医院时,唐某死亡。经鉴定,唐某符合针状物刺破双肺及心脏致气胸合并心包填塞死亡。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江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医治疾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周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对周某判处以上刑罚。

    法官说法: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医务管理制度,对就诊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造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病人也应珍惜生命,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确保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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