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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生意将孕妇踢流产 故意伤害获刑一年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10 09:51:20


    张萍(化名)与王蕊(化名)都是做收购旧暖气片生意的,这对“同行冤家”狭路相逢,为了抢生意打了起来,张萍一脚踢向王蕊肚子,不想王蕊是孕妇,因此最终流产。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蕊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今年的3月4日下午三点左右,张萍和王蕊都来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一单元门口收旧暖气片。见有居民抱着暖气片走出单元门口,张萍和王蕊都围了上去,争抢着收暖气片。两人互不相让,吵了起来,说着说着两人动起了手,在相互推搡中,张萍用脚踢了王蕊腹部一下,王蕊条件反射似得捂住肚子,口中喊着“孩子孩子”。张萍这才感觉到自己摊上大事儿了,王蕊可能怀孕了。果不其然,王蕊确实是孕妇,因为被踢这脚发生先兆流产。尽管努力保胎,但王蕊还是在家中流了产。

    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蕊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

    2013年5月9日,张萍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庭审过程中,张萍的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张萍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因为被害人王蕊对犯罪行为的引发也有过错,而且张萍如实交代了所犯罪行,张萍也没有犯罪前科。综上,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法院认为:张萍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不能正确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酌情考虑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后,法院判决张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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