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将纪律作风、审判工作、车辆管理、廉政建设等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队伍管理,转变工作作风。该院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行上、下班刷卡和参会刷卡,凡未按时刷卡的,各单位须书面说明原因。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院内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共同担责。实行院长接待日、机关值班和法官导诉制度,院领导和办案法官热情服务群众,杜绝了“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现象发生。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该院健全审判业绩考评机制,将审判管理目标任务分解到庭,责任到人,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用各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评价办案单位和法官的工作业绩。建立诉讼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实行风险评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完善审判流程监控机制,对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实行全程动态管理,防止超审执限案件发生。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评查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有效提高案件质效,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强化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该院车辆管理实行一岗双责,禁止公车私用,禁止警车停放在酒楼、娱乐场所、高档宾馆、商场门前。所有公车实行GPS系统定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车辆入库情况每周提取GPS数据。国庆、中秋等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事由,公车一律入库停放,因工作原因未按时入库的,须办理《公务用车说明》。违规使用警车、未按时入库或未办理《公务用车说明》手续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强化廉政管理,维护司法公正。该院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十个全覆盖”,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和廉政党课活动,聘请执法监督员,提高干警廉政意识。完善廉政预警防控机制,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完善委托评估拍卖机制,促进涉案资产处置的公开透明。完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对投诉的人和事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违纪必究,杜绝了“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由于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今年以来,该院干警纪律作风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出现了“四多四少”的新气象,即清正廉洁扎实工作的多了,夸夸其谈休闲娱乐的少了;顾全大局勤俭节约的多了,就案办案奢侈浪费的少了;热情接待优质服务的多了,态度生硬办事拖沓的少了;加班加点乐于奉献的多了,慵懒散软得过且过的少了。截至10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30件,审执结5845件,结案率91%,收、结案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5%和17%,有力促进了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