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是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支部建在庭上”,既是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党建工作部署,也是人民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的全面推进和深化实践。“支部建在庭上”,是人民法院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强组织保证,更是实现“三个提升”的最根本的政治、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法院工作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工作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机制,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我市法院系统“支部建在庭上”工作,10个基层法院均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了党支部,确保党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心路历程
(一)毛泽东同志提出“支部建在连上”,首创先河。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指明:“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向井冈山进军的途中,经过三湾改编,毛泽东首创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党的基层组织体制。连是军队的基本战斗单位,以连为单位组建党支部,就是说将党的思想、路线、方针从根本上贯彻到全体党员和广大群众之中,通过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了军队作战、地方扩大红军和发展生产等斗争任务的胜利完成。
(二)邓小平同志开创了新时期执政党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针对建国后特别是文革时期党的建设中的沉痛教训,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拨乱反正,彻底摒弃了党的建设为阶级斗争服务的方针,恢复了党建方面的优良传统,明确提出了“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的指导思想。邓小平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改善党的领导,只有坚持把组织问题解决好,实现干部队伍在革命化基础上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才能把执政党的组织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三)“三个代表”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问题上的重大创新。江泽民在1993年6月9日对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中提出“党的战斗力,党的力量,表现在哪里?我看首先表现在近三百万个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然,中央的领导作用从哪里来?……没有广大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发挥,最后,我看我们党的战斗力就是空的。力量的源泉来自哪里?来自基层”。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出要把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衡量党建工作做得如何的重要内容,不论农村还是城镇,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根据新的实际搞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新情况的新方法。
胡锦涛也十分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他强调“要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使各行各业的基层党组织不仅能在平时发挥作用,而且遇到突发事件,面对各种政治风浪时,也能显示强大的战斗力”。
二、推进“支部建在庭上”的必要意义
“支部建在庭上”,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基,也是做好党建工作、永葆党的先进性、凝聚力、战斗力、引领力、影响力的党建工作基本规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人民法院总体工作思路,就是党建工作规律和审判工作规律的有机融合。在我国经济社会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历史背景下,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面要迎接新的形势和任务,必然面临着许多新挑战和新考验,法院队伍也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现在提出“支部建在庭上”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求,是法院党建工作从新的实际出发,既改善以往可能存在的基层支部建设的薄弱环节,又激发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的蓬勃活力;既要求基层党支部要有为大局抓审判的能力,又要具备抓党务抓队伍的能力。“支部建在庭上”,是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的新举措和新实践,是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实现“三个提升”、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根本途径。
在革命战争年代,“支部建在连上”形成坚不可摧的堡垒,凝成了夺取革命胜利、建立新中国的巨大战斗力;今天人民法院正式明确提出“支部建在庭上”,就是继承、发展党建传统,切实遵循人民法院建设管理和审判工作管理的规律,突出基层党组织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中、在实现“三个提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人民法院基层党务工作的能力,就是体现在以党员法官的先进性,带好队伍,做好审判工作,实现工作主题,形成“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人民法院科学管理机制。
三、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些许问题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连接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当前,多数党支部能够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凝心聚力促和谐、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个别支部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第一,党支部的凝聚力不足,党支部书记自身建设较低。个别新上任的党支部书记还不能适应建立党支部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对党支部工作的重视度不够,不能将党支部的工作立即走上轨道,不能想百姓之所想,不能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造成了党支部在党员和群众中的威信度不高。同时,多数党支部书记身兼数职,平时审判案件的压力就大,难免会无暇顾及到党建工作。第二,党支部活动内容、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刚刚上任的党支部书记还不能将日常工作与党支部的各项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很多活动都没以党支部为载体开展,仅仅发挥了党支部发展党员和收缴党费的基础职能,导致部分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的重视不够,不能全面了解党支部的职能。第三,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主要体现在思想上和工作上,但党支部的学习基本流于形式,不能充分利用党员的力量传达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造成党员的思想素质不够高,学习意识不够强,随之对群众指导教育的力度降低,进而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传达。
四、对今后党建工作的积极探索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提高党支部书记的自身建设,进而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首先,党支部书记要提升思想意识,进一步明确提高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之余要制定好学习计划,逐步养成多读书、多学习、多思考的习惯。其次,上级党组织要为基层党支部提供一切可能学习的机会,对理论知识不强、工作流程不清楚的党支部书记,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脱产进行系统学习,使他们达到职务所要求的业务水平,对有相当理论基础和业务能力的党支部书记要实行分批分期制,进行短期理论培训,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再次,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建党支部书记论坛,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小结,开展专题研讨,共同交流思想、探讨问题,为更好地提升党支部书记的业务水平提供良性平台。第二,丰富党支部活动内容,由单一性逐步转化为多元性。党支部的活动不局限于发展党员、收缴党费、传达精神,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应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使大家更加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党支部活动工作中来,进而保证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如定期组织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拓展训练等活动,各党支部之间你争我抢,既能增强党支部内部的团结性,又能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同时,建立党员成长档案,有文字配照片,见证一名党员的成长经历,激发党员参与党支部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在党员中开展“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等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既能方便群众监督党员,又能方便党员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第三,促进党员形成“五种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种意识”主要包括大局意识,党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经济的思想意识,各项工作的思路和重点都要围绕和服从这个大局;核心意识,党员自觉把党组织作为领导核心,努力维护党组织总揽大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切实保证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在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和落实;宗旨意识,党员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彻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好案,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创新意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创新成果来保持和展现党员的先进性;责任意识,党员在工作中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廉洁执法,忠诚履职,努力成为工作中的先锋力量。只有坚守这五种意识,才能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在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给群众传递正能量,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