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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

发布时间:2013-12-05 15:41:26


    民事诉讼以立案为起始,而立案之初,便是民事案件案由确定之时。所谓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案件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对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是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案件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对案件的整个审判流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案由的确定直接体现出了案件的法律性质,如果立案时案由错误,则业务庭法官在审理该案件时,就可能会被错误的案由引入到另一个法律关系中去,在案件审理过半数时发现案由不正确,只能从头确定新案由,使得案件的审理绕了一大圈后,又回到了原点。因此,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不仅仅是为案件选定一个名称,更是一起案件的灵魂所在,关乎法律正确适用、程序正当进行、当事人权益受到合法保护的重要因素。本文仅以立案庭的角度,依托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新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针对如何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发散思维,从几个方面论述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原则与方法,为立案阶段准确把握案件的法律性质,正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提供些许参考。

    一、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重要意义

    民事案件案由是一个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概念,它贯穿于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每一起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到最终结案都离不开一个明确的案由,因此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即是给案件一个确定的名称。

    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就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为该起案件确定一个准确的民事案件案由,这相当于给案件一个确定的名称,这个名称从立案到结案一直跟随并指导着这起案件的审理。准确的案由,无论是对当事人审理该案的法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案由准确,可以使当事人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一目了然,便于当事人针对争议点举证、质证,进行诉讼。准确的案由,同时也有利于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二)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有利于卷宗归档的科学化管理。

    一起民事案件的案由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民事案件卷宗的归档。案由正确,则卷宗归档才能更加科学、合法,才能更好地为查阅卷宗材料提供服务。

    (三)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对司法统计的准确性有重大的影响。

    司法统计是为了及时总结规律、经验和教训,及时调整司法工作思路,以适应变化的经济形势和案件审理的需求。民事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将会影响司法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只有准确的民事案件案由,才可能及时地为司法统计提供精确的数据,才可能提高司法统计数据的可信度。

    二、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原则

    立案阶段确定的民事案由科学准确,对于衡量当事人是否适格,判断当事人举证是否符合要求,具有重要意义。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依据是包含在案件之中的、决定案件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科学的分类,是界定案由的基础。因此,确定案由,要做到“划分类别明确,反映争议确切,判断性质准确”,重点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 纠纷类型的划分与性质的判断要准确。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第一级案由规定了十个,切合了民事关系中人格权、婚姻家庭关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分类。因此,在收到一起案件时,综合分析诉讼材料,第一时间将该案件的纠纷类型划分清楚。这要求每一种案由的标准和依据应当专一,选定的案由应当清楚地反映出这一案件所蕴含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只有准确判断纠纷性质,才能使案由与案件相符,为后续业务庭审理该案件提供明确的指引。

    (二) 选择最直接具体的案由,全面提示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

    没有争议就不会有民事案件,确定民事案件案由一定要揭示出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准确地反映民事纠纷争议的核心问题。在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时首先应当直接适用2011年修订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如果没有第四级案由,适用相应的第三级案由,依此类推。

    (三) 人民法院拥有案由的确定权,而不是当事人。

    当事人在起诉时会在起诉状中写明事实与理由并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同时确定案由,而案由的确定有时是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依据而确定,有时并不依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确定。这是因为当事人提出的案由只可能有利于自己而不可能有利于对方,而案由是对诉讼中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判定,人民法院只有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并对相关证据加以审查后,才可能准确地对案件的案由作出判定。因此,案由的最终确定权在人民法院,但同时也需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特别是在请求权竞合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当事人自主选择的请求权,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相应的民事案由。

    (四) 立案时确定的案由并不是最终案由。

    一起民事案件的最终案由,不一定是立案时确定的案由,而可能是经过审理后的判决案由。所谓立案案由,是指由立案法官通过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初步确定的案由。所谓判决案由,是指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作出判决前,案件承办法官根据案情最终确定的案由。判决案由是承办法官在全面审理案件后所确定的,它要比立案案由更加准确。一般情况下,判决案由与立案案由是一致的,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导致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承办法官应当相应变更案件案由,因此,判决案由才是民事案件的最终案由。

    三、准确确定民事案件案由的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修订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共有第一级案由10个,第二级案由42个,第三级案由424个,第四级案由367个。案由与案由之间都有明确的界线,每一个案由又都反映出不同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此时如果对任何一个案由的理解和认识不充分,对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辨析不明确,确定案由时就可能会出现错误。因此,立案法官在确定案件案由时,要坚持从案件的性质出发,结合当事人权利义务赖以存在的法律关系,依据2011年修订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准确确定案由。司法实践中,确定民事案件案由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立案法官在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断该案的法律关系,如果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与案件的性质一致,则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案件案由。

    每一起案件都因当事人的纷争而产生,立案之初,原告会将涉案的诉讼材料提交到人民法院,而立案法官接触的第一手材料也是当事人提供的,收到材料后,立案法官会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如果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且有充分证据,既可以透过当事人起诉时的诉讼材料,分析出该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对照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选择恰当的民事案件案由。例如甲起诉乙要求乙给付所欠借款5万元,甲手中持有乙为其出具的借据一份,据此,我们就可以确定该案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

    有些案件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只有一个,此时依据该实体法律关系就可以确定案件的案由,但有时案件中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可能有多个,此时就应当以最主要的实体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本案案由的依据。而同时存在多个实体法律关系的案件又可能出现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此时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所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案件案由,才能最明确地反映出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如乘客甲乘坐乙所有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害,为此甲可选择侵权之诉,也可选择违约之诉。如果甲在诉讼请求中选择了要求乙承担侵权责任,那么案由就应确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果选择了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则案由就应确定为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第二步,对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审查后,如果发现案件的性质与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不一致,则立案法官须对当事人行使释明权。

    根据民法理论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有权依照自身需求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案由。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案件的案由是依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的,特别是涉及到请求权竞合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虽然当事人有案由的选择权,但是,民事案由的最终决定权却在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人民法院有七天的立案审查期。如果经过审查后,立案法官发现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查明的法律关系不一致或者存在当事人故意规避法律的现象时,立案法官应在案件受理时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释明诉讼风险,告之其可以更改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同意,则应依新的诉讼请求及案件法律关系重新确定案由。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更改,也应受理案件,但是仅针对当事人之间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对超出部分按不告不理原则处理。例如甲起诉乙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材料,经过立案法官的审查发现,甲乙之间根本没有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证据,而实际上却存在着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立案法官经过审查后,应当告之当事人更改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更改,则该案案由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果当事人不予变更,也应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而不是以其诉讼请求要求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为案由,但是应对其释明,此案到业务庭后,经过承办法官的审理有可能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第三步立案案由与结案案由不一致时,以结案案由确定案件的案由。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立案法官只能依托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及诉讼主张,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的形式上的审查,然后确定相关的民事案由,这样势必会影响到对案件全部情况的掌握和对案件案由的确定。在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双方当事人为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必然会提出有利于自己的全部证据,而承办法官为查清案件事实,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举证与质证,去伪存真,使能够反映案件客观真实的证据为法院所采纳,逐步查明案件的事实,因此承办法官会根据查明的事实,正确确定当事人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最终结案案由,从而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因为结案案由是建立在客观公正的了解案件全部情况的基础之上的。是合乎实际的,故而在立案案由与结案案由不一致时,以结案案由为案件的最终案由。

    结语

    民事案件案由是立案的基础,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充分理解民事案件案由的重要意义与选择民事案件案由的原则有利于整个民事程序的顺利进行。准确确定民事案件的案由,有助于业务庭法官简捷明了地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正确适用法律,解决民事纠纷。故而,要充分认识民事案件案由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研究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修订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不断总结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从而确保民事案件案由得到正确地确定和适用。

责任编辑:米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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