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构筑廉政反腐防线

发布时间:2013-12-05 15:40:57


    摘  要:人类从蒙昧时代起就近乎本能地将“廉洁”视为各行各业的职业操守底线,但古往今来,没有一份职业能够像法官一样,在“廉洁”这一点上要接受全社会如此多近乎苛刻的挑剔,也没有一份工作能像法官这个群体在这一点更能触动公众的神经。要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每一名政法战线干警就必须切实坚持清正廉洁,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廉洁自律是对每一名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克服消极因素的关键。本文从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对加强新时期司法队伍建设的具体作用,立足实际出发浅析自己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构筑防线。

    司法裁判公正最终取决于法官内心的良知,在具备了一定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品行和良知的重要性开始起决定作用。假如让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去伸张正义,让一个没有良知的人去评判是非,本来就是可笑和荒唐的事情,可以肯定地讲,品行不正的人是绝不能胜任法官职业的。通过实践总结,对加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方面作以下初步探讨:

    一、正视现实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正确认识“三要”,做到警钟长鸣

    培养良好的品行和良知,关键在于自律。自律就是对自我的约束,自己管住自己,自己完善自己,自觉地遵守各种社会规范和国家法律规范。

    (一)剖析存在问题是打造廉洁法官队伍的需要。结合部门实际,通过分析近年来法院系统所发生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如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窝案、天津市高院窝案等典型案例,事实证明他们的犯罪并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渐变过程。他们过去都是法院系统的领导和业务精英,而现在却论为了阶下囚,从他们的蜕变经历,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其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就必然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实践证明,这部分人在实施职务犯罪时,没有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没有算好“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亲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

    (二)开展警示教育是强化法官廉洁自律的需要。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明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近几年,我们组织广大干警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听取服刑人员对自己成长、奋斗历程的回忆和对自己放松要求后逐步走向犯罪深渊沦为阶下囚而忏悔的现身说法教育,在警示教育图片展中对部分人员违纪犯罪以及心理剖析,当看到那些昔日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生活在高墙、铁网之下,感受人生失去自由的痛苦时,使我们对认识贪污腐败危害、珍惜自由生活有了更加直观而深刻的认识,对今后加强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时刻自警自醒有了更加切实的体会,真正起到了荡涤思想、防微杜渐、警钟常鸣的作用。

    (三)剖析产生原因是加强源头廉洁防腐的需要。究其犯罪根源,内因和外因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内因就是贪官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本身的思想素质和自制能力已经变质,人生观已经扭曲,头脑中满是金钱,是无尽的私欲,一经引诱,就会从人生的道路上一步步偏离了目标,陷入了用自已双手挖下的欲望陷阱,最终无法自拔,悔之晚矣。外因有诸多因素,首先最重要的就是不良风气的影响。当今社会,不乏存在着请客送礼、变相行贿的现象。面对这些现象,有些干警开始还可以保持清醒的头脑,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可是时间一长,就慢慢变得思想麻木,一点点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开始的蝇头小利,到最终收受重金,挥霍无度。其次,攀比风气严重。有些领导干部十分崇尚物质生活,每当看到别人开小车、住洋房、收入丰厚,就十分羡慕,可是自己的工资收入又无法做到这些。再加上他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鼓动,就开始渐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二、修炼自律意识,注重道德修养,始终坚持 “四自”,做到率先垂范

    作为法官就是要把自己一言一行自觉纳入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中去,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学会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从而实现自我言行与社会规范、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

    (一)法官要始终坚持自重。首先,法官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人格是人的尊严、品质、道德的集合。作为一名法官应该讲尊严、惜荣誉、知廉耻,要注重自身的形象,维护好自身的形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其次,法官要珍爱自己的职业。人民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则就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是社会正义的最高守护神。当社会全体成员将自身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的终极保护托付给法官时,法官就是正义之神的化身。由此可见,法官的职业如此崇高、如此神圣,我们没有理由不珍爱自己的职业。再次,法官要珍惜自己的荣誉,法官的权利、地位和荣誉是人民给予的,法律的权威也不是依仗法官手中掌握的审批权和执行权建立的,而是来自于法官的无私奉献、清正廉民、公道正派、以德服人的职业品格。因此,我们法官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党性修养,努力培养不偏不倚、诚实信用的品格和强烈的职业荣誉感。

    (二)法官要始终坚持自警。法官的自警,重点强调增强廉洁意识,时刻警惕外部诱惑,防范廉政风险,处处慎思,事事笃行,防微杜渐。当前,在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面前,每位法官更应增强自警意识,在各种不良风气和拉拢腐蚀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慎独、慎微、慎交友。首先是慎独,是指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法院的权利是分散在每个法官手中的,无论是独任制还是合议制审判,法官的裁判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我们每位法官都应当做到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说的:“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可见,若能慎独,就可以抵御贪欲滋生,堂堂正正做人做事。其次是慎微,《资治通鉴》里有一句话:“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意思是说,一个人在很多小事情上努力,才能干出大事业;能够在小事上谨慎,他的德行才能显耀。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寓意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我们的法官要牢固树立“慎微”观念,注意每一件细小的事,勿一恶小而为之。再次是慎交友,作为一名法官,适当的结交社会各界人士是无可厚非的,但要把握一定的尺度,应保持人们法官基本的爱恨立场,做到谨慎交友。作为一名法官,绝不能与当事人有任何经济利益上的关系,绝不能与社会上各色闲散人员为伍。法官在社会交往中,特别是在交往中必须要有一定的政治标准和道德标准,有所选择,谨慎交友、择善交友、适度交友。

    (三)法官要始终坚持自省。自省是指通过内心的自我反省,检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找出自己的不足,认识自己的过失。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意思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自省是一个加强自我修养,进行自我批评的重要方法,其实质是一个修正错误和追求真理的过程。它重在自我反思、自我检查、自我解剖、自我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法官要始终做到自省,就是要对照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认真检查并改进自身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纪国法和各项准则、规章的约束一下,把自己培养成严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西方哲人曾说:“如果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就是法官,法官是仅此于神的人。”西方法治国家有一种说法:穿上法袍的法官,就不再是普通人,而是执掌本是上帝之权的“圣人”。可见,法官的使命是圣神的。对我国法官来说,上帝是人民。法官是人民选举的权力机关推选或任命的,权利是人民授予的。法官要不负人民的重托、不辱国家的使命,就要始终做到自省,积极主动地改正缺点,勇于修正错误,通过不断地自身修养,使自己成为一个法律知识深厚、司法技能娴熟、职业道德高尚的,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守护神。

    (四)法官要始终坚持自励。自励就是自我激励、自我勉励,用远大的理想、人生抱负来鞭策、激励自己,奋发有为、建功立业。法官要始终做到自励,就是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在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和执法职责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各自的岗位职责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首先,自励要求树立志向。志向有高低之分,有大小之别。远大的志向是激励人奋进、催人奋起、敦促人们不断追求的动力,也是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战胜困难和挫折的巨大精神力量。我们的法官,特别是法官的年轻同志要立志高远,“要立志做大事,而不要立志做大官”。要立志为社会正义司法事业做贡献,立志用好手中的权利为人民谋利益办好每一件案件。其次,自励要求确立标杆。就是用典型的事迹、先进的人物来激励自己、启迪自己。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法院系统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廉洁奉公、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如全国模范法官刚正不阿的詹红荔,司法为民的好法官陈燕萍,全国法院自励典型翟树全,等等。他们的事迹,他们的精神,理应成为每位法官学习的榜样,成为激励自己奋进的引路航标。再次,自励要求砥砺意识。人的意识品质是不断地砥砺、锤炼中逐步形成的。坚强的意志品质对于我们干事创业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法官的廉洁操守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坚持不懈的学习、历练和培养,摒弃谋私之念和非分之想,自觉培养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三、强化自律教育,严格队伍管理,始终保持“五心”,做到司法公正。

    伟大的诗人歌德告诫人们:“不论做任何事情,自律都至关重要”。这话对每个人都适用,我认为对法院人员尤为宝贵和重要。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应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并内刻于心,外化为行,以正确的思想观念指导自己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

    (一)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要始终保持一颗赤诚之心。只有忠诚党和人民,把个人追求融入党的伟大事业,才能视党的事业高于一切,为人民利益无私奉献。只有这样,个人才能拥有发展进步的广阔舞台,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法院战线的每个成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在我们这个法院队伍中,不论你是从事什么业务、担任什么职务,你的言行举止,都必须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坚守岗位,勤奋工作,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要始终保持一颗奉献之心。法院工作不仅是一份职业,而且是一项事业。作为法院干警,必需树立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作风,必需具备斗志昂扬的拼搏精神,必须励精图治、勇于开拓创新。对法院干警来说,只有在自已的本职岗位上有作为才能有价值。当为不为,安于现状,这种懒惰行为是不会有作为的。心中无数、眼里无活,不想干事、不能干事、干不成事,是不会没有价值的。只有迎难而上、奋发进取,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法院干警要保持工作始终处于奔跑状态,不停地往前走,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所以说每项工作都要有过硬的绩效,一流的业绩,只有如此才能称得上有作为、有价值,才能称得上为法院事业建设和发展奉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之心。对于我们每个法院干警来说,保持平常心,就是听党的话、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对于个人名利以及职务升迁要保持一种平和豁达心态、树立“名利淡如水,事业重如山”的思想。一是要强化不断提高自身的抗腐与攀比心态,在心理上确实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是要比较谁的职业高,而是要比较谁在岗位上干的实事多、为人民服务的事情做的多。二是要有冷静开阔自己的心胸。冷静、开阔心胸有助于保持心理上的平衡,自己提拔了,要把职务升迁看做一种压力,化为一种动力,埋头苦干,不能“高枕无忧”,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自己没有提拔的,也要坦然面对,更加努力地工作,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三是要自知自明。要明白自己有多大本领,多高学问,要向高的标杆看齐,不能做井中之蛙。遇到问题多换几个不同角度思考有助于心理平衡,就能遇事处之泰然,顺意之时淡然,失意之时坦然。

    (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要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这里的“惧”,包含敬畏的意思。有所敬畏,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法院干警有敬畏之心,是一种修养和境界,一种成熟和智慧的表现。对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要有所敬畏,时刻做到遵纪守法,讲规矩、守原则,不能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能搞公事私办、私事公办。对职责要有所敬畏,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兢兢业业做工作、办事情、做好事、解难事,不能没有责任心。对使命要有所敬畏,时刻牢记肩上的重任和使命,把思想凝聚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工夫下到实干上,为法院事业的发展多做一点贡献。只有这样做了,自觉的将自己纳入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可能自觉地克己自律,才不会违法违纪,才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法官”。

    (五)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要始终保持一颗自省之心。俗话说“吾日三省吾身。”越是想有成就、有作为,越是需要注意随时省察自己的内心,反思自身优劣,克制过分欲望,从而不断取得进步。从某种意义讲,“法官”是有着一定权力的人,虽然说权力不大,可他是人们尊崇的一项职业,自身形象好坏,直接影响到法院机关法律监督的整体形象。如果评估检察干警的政治思想修养,自律当为首要一条。能不能自律,说到底是个“为公”还是“为私”的问题。为公者,不以个人情感左右是非曲直,不以一己之私衡量荣辱得失,不以自己好恶干扰政策法律。这样的执法者,即使手中的权力再大,即使客观事物再错综复杂,都不会越位出大格。为私者,却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颠覆法律政策,乃至天理良心,只要能满足个人的贪婪,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因而,作为法院干警要时刻反思反省,时刻关注自已所办理的案件对社会、当事人的效应,对自己的评价和反映,要时时事事小心谨慎地掌好权,用好权。一个人不论本领再大、学问再深、职务再高,也不可能没有缺点,不犯错误。自省,就要经常运用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随时检查自己,反省不理智之思、不和谐之音、不练达之举、不完美之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反省自己、检点自己,慎于思、慎于行,才能诚意明心、走正走稳,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人、无愧于己。

    总之,人民法官的廉洁自律工作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加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司法

责任编辑:米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