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王军) 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不断延伸职能,通过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促进了法院整体司法水平的有效提升。
创新管理机构,构建大审监工作格局。2012年设立了正科级的审判监督管理局,办事机构设在审监庭,主要承担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发改案件考核、信访申诉处理、重点案件督办等职能,在法院内部建立起审判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平行运行的制约机制。审判监督管理局的设立,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充实了审判监督管理力量,克服了过去指挥链过长、协调环节过多、管理职责不明确等问题,为规范全院审判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把好“监管关”。一是严格流程监督。将审判监督关口前移,从注重审判结果向注重审执各个环节的过程监督转变,实现案件审执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建立三项评查制度,每季度对全院案件的庭审、法律文书和案件卷宗进行检查评析,做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三是依托科技优势。建立了审判信息数据库,实现司法统计数据和审判绩效考评指标自动生成,并定期在内部网站予以公布,使事后纸质监督的静态审查转变成了实时的动态监控。
充分发挥案件分析职能,把好“导向关”。一是推行类型化案件集中研讨制度。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婚姻家庭类、合同类、侵权权属类等案由进行梳理归类,对反映出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二是建立发改案件三级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定期公布各庭室被发改案件的具体信息,由原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发改原因及时写出分析整改报告,并由庭长和分管院长分别对案件的发改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最后,由审管局将当月所有的发改案件资料按序整理后予以装订成册,分发给院领导及业务庭室。三是完善统计分析机制。将司法统计分析由研究室归口到审管局,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发展规律进行研究和分析,对审判工作提出建议,建立起月度统计、季度分析、年度总结为主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体系。
审判监督职能转变加强后,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全院案件质量效率呈现“三升一降”的趋势,即案件评查合格率比2012年增长9.3%,结案率增长7%,最短审限结案率明显上升,案件平均结案天数同比缩短7天,再审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2.3%,有效保证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