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院七年来,大庆高新区法院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方法,2011年以来,强化推出并逐步完善了“领导带审制”,由院庭长深入审判一线带头办案,全面激发了队伍活力,强化了责任意识和宗旨观念,审判质效不断提升,队伍零违纪、案件零差错、作风零有理访、管理零事故,综合考评连续三年排名全市第一,业务数据始终走在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连续两年被评为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具体做法是:
一、量化:从被动等案到主动办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一般来讲,法院领导干部中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尤其是院庭长,都是从优秀法官中选拔出来的,政治觉悟、司法理念、业务素养和工作经验较之普通法官更为成熟,理应带头多办案、办好案,这也更有利于缓解基层法院普遍面临的案多人少的压力,否则,培养成型一个、退居“幕后”一个,转之把主要精力用在行政管理事务和案件审批上,一是造成了审判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有悖审判规律,违反了诉讼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同时也相对影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切实扭转此种局面,高新区法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审判人员审判工作量化的规定》和《审判人员及人民陪审员考评细则》,对全院所有具有审判资格的领导干部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和参与复杂疑难案件研究等方面,都做了严格的量化规定,且人均办案数不得少于普通法官平均办案数的30%。其中,院长每季度至少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2件,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案件研究24件;副院长每月至少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3件,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案件研究10件;班子成员中其他审判人员每月至少担任审判长或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3件,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案件研究10件;庭长每月至少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或独任审理案件8件,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案件研究20件,等等。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该院专门出台考核办法,将此项工作与干部晋职、提升、转任和组织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兑现奖惩,工作质效不达标的在年度干部考核中不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级。同时规定,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依法担任审判长,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享有平等表决权,个人意见与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提交审委会讨论,合议庭成员中的非审委会委员应列席审委会,并逐步建立法官依法独立判案责任制,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职责。
近三年来,高新区法院共受理案件13586件,其中,有审判权的领导干部共审理案件4344件,占全部案件的31.97%,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案件研究7598件,占全部案件的55.93%。其中,班子成员主审或者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 131件,占全部案件的8.32%,平均每年审理案件300余件,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新型、典型案件研究3196件,占全部案件的23.52%,领导参与办案与业务研究的各项数据均呈逐年递增态势,近三年领导参与办案和讨论的案件总数达到之前三年总数的6.14倍,优秀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示范:从幕后指挥到台前演练,充分发挥榜样效应。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制度推行前,院庭长对一线法官的审判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在间接层面,具体通过庭审观摩、案件查评、文书审核签发、业务研讨等渠道进行,法官们只能从理论上、字面上揣摩和学习业务技能,缺乏直观、现实的感知和领悟。领导带审制要求院庭长主审的案件一律对内开示范庭,院庭长示范庭的开庭信息将提前三天在局域网向全院干警公布,主动接受全院干警尤其是一线法官的监督、观摩和学习,亲身感受院内的审判专家为他们“打样”。每个观摩庭后都要及时召开庭审研讨会,由担任主审法官的院庭长为年轻法官讲解庭审感悟,回答咨询和提问,迅速提升了年轻法官们的业务素养和职业技能。同时,该院为每名院庭长分别指定了1-2两名年轻法官作为帮助对象,一对一指导,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传帮带”,进一步推动了庭审规范化建设。三年间,高新区法院35周岁以下年轻法官中先后涌现出6名专家型法官、7名调解能手、4名办案标兵、5名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数量全部位居全市之首,分别是之前三年的2倍、1.75倍、2倍和2.5倍。实践表明,“领导带审制”的推行对提高司法管理水平、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尤其在审理一些新型复杂、矛盾尖锐集中、影响较大的案件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领导的带动下,全院干警主动加班、节假日开庭已经成为工作常态,并通过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调解,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提高了审判质效。其中,院长何文平、副院长沈洪庆、民二庭庭长闫子路等9名领导主审的11个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在大庆电视台直播类电视节目“审判传真”上向全市进行了播放,广受好评。
统计显示,领导带审质推行以来,从纵向上看,各项业务数据呈现出“五升三降”的良好态势,同制度推行前相比,综合结案率、结案均衡度、服判息诉率、综合调撤率、实际执结率分别上升了1.04、5.58、0.74、0.56、4.68个百分点,上诉率、重审改判率、案访比分别下降了0.36、0.17、0.0027个百分点。从横向上看,领导办案质效均明显高于同期普通法官,且差距呈逐渐缩小的态势。以综合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综合调撤率、实际执结率为例,2011年制度刚刚推行后的第一个季度内比同期普通法官分别高出了7.41、0.86、3.85、10.21个百分点,到今年三季度,差距分别降到了1.16、0.13、1.54、3.07个百分点,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带动作用可见一斑。
三、制衡:从庭内回避到交叉办案,严格杜绝人为因素。制度推行以前,为避免“原合议庭因固有认识先入为主和原审判决结果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对公正判决产生的怀疑”,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高新区法院完全依照法律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并出于专业倾向的考量,原则上在原审法庭内部组织合议庭,人员不足是由院里调配补给,在程序上并不是十分完善。为充分发挥党组成员中审判人员业务一专多能、视角统揽全局、经验相对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和案件管理,全面提高办案质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高新区法院在领导带审的制度框架内,创新推出了发回重审案件全部由党组成员亲自担任审判长交叉审理的举措,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所有发回重审的案件都不得由原审法庭继续审理,而交由其他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组成合议庭,审判长也均由非主管原审法庭的党组成员担任。此项措施的实施,全面提升了法官们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更审改判率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近三年审理发回重审案件30余件,服判息诉率100%,审判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攻坚:从落实决策到探询对策,全面发挥能动活力。为发挥领导干部尤其是院领导在审判管理和法院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集体合力,高新区法院在年度工作规划中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每季度选定审判管理和法院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坚。每个攻坚课题,都由主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工作规划,细化实施步骤,明确完成时限。过去三年围绕加强流程管理、审限监管、廉政监督、院庭长办案等20余个管理内容开展课题攻坚124项,适时研究出台了院长值勤月、院长释法明理、轮毂调解模式、全员抓信访、三结合案件查评法、案件质效和廉政监察的七个怎么办、“三抓五防”廉政教育模式、“五招”助力审务公开等130余项实用高效的工作举措,收效颇丰。2011件,高新区法院被最高院选定为全省唯一一家深化“诉调对接”改革试点单位。何文平院长组织院内调研骨干,总结既往工作经验,同时邀请院外专家经过近两个月的反复调研和论证,最终以“五全调解”和“六调联动”为抓手,创新了“五凭、五心、五调”、“五步调解法”、“六要原则”和包括情景感染法、隔离疏导法等在内的一整套方法体系,探索推出了“轮毂调解模式”——以纵向贯通诉讼全程、横向跨越案件类别的诉讼调解为轴心,辐射带动多领域、多主体,吸收各种积极元素共同参与调解的立体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实现调解“主体多元化、实施全程化、手段艺术化、管理规范化”,被最高院在全国法院推广;院长释法明理制度推行以来,每天由一名院领导深入信访接待室为当事人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使当事人能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接受法院领导为其释法解疑、分析案情、满足诉求,让一些带怒气来法院的当事人愉快离去、让一些带疑虑来法院的当事人明白离去、让一些盼望见院领导的百姓实现了自己的心愿,为一些打官司难的百姓就地排难解忧,减少了诉累和成本,推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至今已接待群众800余人次,解答问题1200余个,预防和排除上访隐患200余件次,多起因当事人对法律的误读、对败诉的怨恨、对“法不责众”的错误理解等而导致矛盾相对激化的群体来访案件,就地息事宁人,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双赢。全员抓信访机制建立以来,每天都有一名班子成员、一名庭室长在信访接待室驻扎接访;每个信访当事人都有一名中层以上领导负责稳控息访工作;对每个有可能到省进京上访的当事人分别落实稳控措施,确定固定的联系人定期回访稳控,最大限度减少到省进京访数量,创造了零有理访、零集体访、零积案的工作业绩,案访比最好时达到3032∶1,且始终保持全省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