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赵立平等14名农民工将拖欠其劳务费的劳务公司及雇主李某诉至高新区法院。为方便农民工维权,院领导要求依法简化立案和诉讼费减免程序,立案当天便转到民一庭办理。
接到案件后,民一庭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由于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不注重收集证据,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又因为被告李某在外地,经多次联系仍不予配合,该院依法对被告劳务公司账户进行冻结。此时,原告情绪激动,称如果在一月内拿不到钱,就要集体上访。法官一面疏导原告情绪,一面寻找李某,几经辗转终于找到李某。法官坚持把调解工作做在庭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原被告间进行了反复沟通和协调,表示理解被告的困境,并希望被告能够站在农民工的角度换位思考。经过反复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一次性付清拖欠14名农民工的劳务费60余万元。该批案件从立案到农民工拿到工钱,只用了7天的时间,切实高效地维护了农民工权益。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日益活跃,劳资矛盾也日益突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如何使审判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合理解决此类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减少乃至杜绝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一直是高新区法院孜孜以求的目标。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在审判实践中总结探索,形成了一套处理此类案件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办法:一、建立对农民工案件的快速衔接和反应机制,简化程序、快速办案;二是超常规办案,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建立执行风险预防机制;三是加大案件投入,强化办案力量,快速结案。几年来,这套机制和办法,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达千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减少上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等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