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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3-11-14 09:01:59


    中国法院网讯 (韦朝欢) 近几来,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始终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领法院工作新发展”的新理念,充分利用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时机,积极创新党建工作,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该院先后多次被评为自治区、市、县级优秀基层党组织,先后有30余名干警被评为区、市、县级优秀共产党员。

    加强班子学习教育。该院采取中心组学习、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等,进一步树立班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确保领导干警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以及各种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进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树立班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自觉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共党人的政治本色,真正为人民用好审判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班子成员特别是一线审判、执行工作人员带头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模范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公正严明,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机密和审判纪律,不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不搞特殊化,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遵守党政干部证券投资有关规定,遵守领导干部住房、车辆使用、通迅工具使用规定,坚持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等。确保干警清廉、法院清明。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该院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每年年初,院长与副书记、副院长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副院长与分管的业务部门正职领导也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该院坚持和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议事程序和内容。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实现重大事项和干部提拔、任用等决策程序的公开化、民主化,坚决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组织考察、酝酿、集体讨论决定或者公开选拔等有关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把好推荐关、考察关、审批关,保证在最大限度内选准人、用好人。近几年来,该院有10余名脱颖而出的青年干警进入了中层以上领导岗位,为该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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