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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法院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3-11-14 08:53:30


    今年以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把民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积极探索畅通沟通渠道,不断推动民意沟通工作向纵深发展,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健全民意采集网络。该院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为民意沟通联络站,以人民调解员为民意沟通联络员,将街道、社区分片包干到各部门,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方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从而建立起“点、面”结合的民意采集、交流和反馈机制,有效实现民意采集的无缝覆盖。截止到目前,互动反馈意见建议 10 余条,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加强巡回审判、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了采纳,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定期走访企业制度。该院党组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法务联系人定期对县域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座谈,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时掌握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分别为企业建立跟踪服务档案。截止到目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搜集意见建议 30 多条,针对企业相对多发的纠纷类型和比较常见的法律问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9个场次,得到县域内企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完善倾听信访意见机制。该院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工作机制,院领导深入辖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联系点开展调研10余次,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及时准确把握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建立院领导接访常态化工作机制,院领导带头落实信访积案“四定一包”责任制,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明确承办部门和办理期限,较好地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对于特殊案件或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当事人可直接申请预约院领导接访,为当事人直接向院领导反映情况提供了更加方便、便捷的渠道。

    建立廉政回访制度。该院把开展廉政回访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树立队伍形象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每月从已审、执结案件中随机抽取法官个人办案数的10%,采取直接走访、召开座谈会回访、问卷调查回访、电话回访和约见回访,主动发现问题,强化自身监督,使当事人和群众对法官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进行全程监督。今年已走访、召开座谈会回访、问卷调查回访、电话回访和约见回访41次,梳理出群众意见和建议26条,并及时进行了反馈。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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